A. 夫妻两个人,男方要向银行贷款,女方不同意,男方瞒着女方,偷偷拿着
夫妻两个人,男方要向银行贷款,女方不同意,男方瞒着女方,偷偷拿着女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去贷款,这能贷到钱 银行又不知道是偷偷的
B. 请问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用女方身份证办贷款那么,在离婚后女方是不是也要共
我觉得这应该是需要还款的。给你看最近的一个新闻,可以作为参考。
近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案件,丈夫带人冒签妻子姓名从而得到银行巨额借款,妻子由此作出抗辩,以不知情且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由拒绝共同归还欠款。
龚某和杜某系夫妻,本来日子过的和和美美,却不料龚某有了外遇。自此,龚某的开销剧增,家里也经常有争吵。2011年11月,龚某携新欢到银行申请巨额贷款,为了使贷款顺利得到批准,他偷拿了妻子的身份证,让新欢在配偶处签了妻子的名字。事后,龚某无力偿还全部欠款,故而被诉至法院。
审理中,妻子方知此事,经过鉴定,证实贷款手续中的配偶签名确实非妻子杜某所签。妻子因此抗辩,拒绝共同偿还欠款。最终,法院认定借款发生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不属于法定夫妻个人对外债务,判令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欠款。
法官提醒,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相互的责任,互敬互爱、互相扶持方是婚姻百年好合的长久之道。
C. 夫妻之间男方瞒着女方在网上贷款,女方不知情,算共同债务吗
不算哈,如果离婚了,一方恶意隐瞒造成的支出都不算共同债务
D. 离婚前男方故意贷款女方一定要还吗
离婚前男方找同事作担保贷款,女方不知情,也没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离婚后女方也有还款责任,夫妻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管知不知道,只要债务真实合法就必须承担。1、《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 夫妻之间女方私自跑去贷款男方需要还吗
那这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的债务呀,因为这个是在夫妻共同存续之间发生的这种贷款的行为呀。所以说。南方也是要还的呀。
F. 夫妻间男方欠债需女方协助贷款还债,夫妻可以签订协议证明贷款与自己无关,全部由男方承担,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G.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瞒着另一方贷款,如违约会有什么后果
不会的;
法律有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H. 夫妻婚内共同贷款买房,婚内男方私自信用卡贷款用于赌博,离婚后银行可以拍卖男方名下的房屋财产吗
基本用于男方还债,夫妻存续期间共同享有利益也共同承担责任。所以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子男女双方共同拥有,男方的债务女方也需要承担一半。所以法院拍卖的房产所得款因优先用于男方归还欠款,剩余部分则需要你和男方再共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