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贷款有房父母可以再赠予吗

A. 贷款的房子可以赠予给他人吗

贷款的房子不可以赠予给他人。

房子可赠与的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1)名下贷款有房父母可以再赠予吗扩展阅读: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B. 有房贷的房子父母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有新政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其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收契税。

3、其法定继承人有且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那法定继承人今后出售继承房屋时,需要按照二手房买卖缴纳各项税费,但不需要缴纳个人偶然所得。

5、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价格而获得房产。

6、根据规定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

7、那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8、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情况,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其他情况仍然会收取相关费用。

9、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

C. 房子贷款完后可以赠与父母吗需要过户费吗

可以的。需要过户费。如房产证已满五年,建议买卖过户更划算。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D. 房屋贷款未还完可不可以赠与直系亲属

未还清贷款是不可以去改名的,因为一定要拿房产证原件去国土部门改名的,所以首先要把贷款还清才可以去更名。(无力偿还贷款的可以找担保公司赎楼再去更名,)改名后再去按揭还掉担保公司的款就可以了。

建议不要做赠与,赠与的话日后想把房产卖掉会产生20%的个税的,这个税是无法避免的,建议做买卖的形式去改名会更好些。

E. 如何把有贷款房产赠与父母

1、不可以
2、不是
3、不需要。

存在债权债务的房产是不能够进行交易(赠与)的,你的按揭没还清,就表示此套房屋存在债务,因此不可以赠与。公证也没用。

如果还清贷款后,房产证和土地证是谁的名字,谁才有处置房屋的权利,即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F. 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没有还完,可以赠与给父母吗

我的父母长期生活在小城镇,我和丈夫一直想把父母接到城里居住。但老人们认为,自己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定感,总不想来。我和丈夫贷款买了两套房子,还都在还贷。我们现在打算把其中一套赠与给我父母,让他们放心到城市里来生活。但有人告诉我们,按揭贷款必须先还完才能办理赠与手续,这下我们犯难了。请问,按揭没还完能办理赠与吗?
谭晓叶: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房屋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处分。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所说的“赠与”就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转让处分”行为,你与丈夫共同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仍处于抵押期间,抵押权尚未消灭,因此你与丈夫不能将该房屋赠与你父母。当然,你与丈夫可以签订协议,采取附条件赠与的方式,约定在房屋贷款清偿后,房屋产权归你父母所有,但采取这一方式你们也仍需继续按期还款。

G. 目前的房子在孩子名下, 还有贷款没还完, 能赠与给已经退休的父母吗

有房贷的房子如果要赠与需要被赠与人具有还月供的能力, 房产的赠与只能是直系亲属之间; 已经退休的父母没有偿还月供的能力, 所以无法接受有房贷房子, 可以提前还房贷, 还清之后就可以赠与父母了;

H. 我名下已经有两套房,父母的房子还可以赠与给我吗

您好!感谢您的信赖!

买卖,赠与均需要资质。继承不需要,但继承显然也不适用与您,您高堂尚在。建议您卖掉一套自己不怎么用得上的,就可以走买卖或者赠与了。希望能帮到您!

I. 父母的房子有贷款的情况下如何赠与

没有还清贷款是不能办理过户的。你母亲还在世,怎么可以继承?只能还清贷款后采用赠与或买卖的形式把产权过户给你。一是赠与,契税交3%,现在不用交个税和营业税;但今后父母再转让要交差价部分的20%个税;二是: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你,现在要交1%的个税,1.5%的契税,营业税要看时间,现在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如果5年以上的话普通住宅还是免税的,但5年以下按差价征收5.6%。用何种方式你自己权衡一下。

J. 有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 可以赠予吗,如何才能赠予

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

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

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10)名下贷款有房父母可以再赠予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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