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果申请超过8000会怎么样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生活费根据个人困难程度,参照聊城生活水平而定,一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并且不能贷往期生活费。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申请此项贷款的学生,正常在校学习期间无须支付利息,由财政贴息,但是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己需承担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现行的贷款年利率是:一年至三年(含):5.76%;三年至五年(含):5.85%;五年以上:6.12%。
据悉,国家助学贷款是采用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
积数计息法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其中,累计计息积数=账户每日余额合计数。
起息日为开发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
2. 我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贷了8000 今天签的合同上只有我的学住费5600 这是
首先,这个生源地助学贷款最多不能超过6000,贷款申请的时候有填学费及住宿费,所以审批的时候肯定是不会给你超过6000 的,合同都只有5600,那么你的贷款就只是5600了。
其次,这些东西最后先看清楚,不要乱填,有时候会导致你贷款不成功,还是规规矩矩的比较好,要不耽误上学就不好了。
3. 助学贷款的剩余钱去哪了求助!
1、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5、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6、还款。
(3)助学贷款余额8000扩展阅读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 助学贷款我贷了8000,学费交了6200,剩余的钱怎么提,它总是显示余额支付功能被关了!求大神给我
绑定本人银行卡,可以提现
5. 助学贷款8000剩下的钱在哪
助学贷款,你在办理的时候自然是要交身份证和银行卡
贷款办下来之后,钱自动会打到你的银行卡里面的
那剩下的钱自然也在你的银行卡里面,你可以直接拿银行卡去银行进行提现
6. 助学贷款贷8000,学费6000,国家发放以后余下的部分什么时候能收到
这要等到你的学校把钱都扣完了,才会给你打到支付宝上,因为目前这8000块钱还在学校的账户上,这个具体的时间还得看你们学校的工作效率了。
7. 助学贷款怎么领取。 我贷款8000 学费18000 支付宝发信息提示 款项到账,我登录没有。
我的贷款就是直接打到学校的账上
8. 我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当地贷了8000但是学校只受理6000 银行打过来说是8000 剩余的200
剩下的钱你自己用,如果不知道怎么转出来 你可以向银行咨询或者是向学校老师咨询,一般钱是打在你的银行卡中的,剩余的钱你直接取出来就可以了。
9. 生源地助学贷款余额怎么取出来
一、支付宝余额提现流程如下:
1、网络搜索打开支付宝首页,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9)助学贷款余额8000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
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