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打包贷款客户不需要提供的资料是

A. 国际贸易中的打包贷款需要哪些手续、程序

II、条件:您的企业如需办理打包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您的企业应当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且经营作风良好,无违法违规和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
2、您的企业须有出口亏损弥补来源,有齐全的生产销售计划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恪守信誉并在我行;
3、您所持的有效信用证正本需由资信良好的海外银行开立,不可撤销,且信用证条款必须经拟贷款银行核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必须交拟贷款银行进行议付;
4、您的企业应向拟贷款银行提供有关外销合同,如属代理出口须提供代理协议,以便拟贷款银行了解有关贸易背景;
5、您的企业应向拟贷款银行提供财务报表,以便拟贷款银行了解您的财务状况。
二、打包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
1、打包贷款的额度:最高为信用证金额的80%;
2、打包贷款的币种:人民币和国际上主要可兑换货币;
3、打包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币种利率执行,计息采取利随本清的方式;
4、打包贷款的期限:自放款之日起至信用证有效期后一个月,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三、 打包贷款的申请:
I、打包贷款可向拟贷款银行的国际结算部门提出申请。您的企业须填写<<打包贷款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担保方式等,并加盖公章及有权人签字。
II、您的企业应向拟贷款银行提供信用证正本及出口合同,如属代理应提供有关代理协议。
III、您的企业还应向拟贷款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经工商局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三资企业或新增资企业);
4、连续两年的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对上述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三资企业、上市公司);
6、就此项贷款获得董事会的批准文件(若章程有此规定);
7、有权签字人授权书及签字样本;
8、不可撤销信用证正本及外销合同、代理协议(如需要);
9、如有担保要求,须提供担保人的有关资料;
10、如有抵押要求,须提供物权抵押凭证及抵押公证文件;
11、其它拟贷款银行需要的法律文件及资料。

B. 打包贷款是什么,申请打包贷款需要注意些什么

1.企业申请办理打包贷款时向银行提交:a.书面申请;b.国外销售合同和国内采购合同;c.贸易情况介绍;d.正本信用证。
2.企业需要与银行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打包贷款)》;
3.凭以放款的信用证以融资银行为通知行,且融资银行可以议付、付款。
4.企业信用证中最好不含有出口商无法履行的“软条款”;
5.企业申请打包贷款后,信用证正本须留存于融资银行;
6.正常情况下,企业信用证项下收汇款须作为打包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
7.装运货物并取得信用证下单据后,应及时向银行进行交单。

C. 信用证打包贷款企业那边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是出口地银行对信用证受益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是基于银行可接受的信用证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还款来源为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
打包贷款是一种装船前短期融资,使出口商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办理采购、备料、加工,顺利开展贸易。

D. 打包贷款的申办程序

1、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向银行提出打包贷款申请。并提供信用证正本及内外贸合同、贸易情况介绍等有关资料,如属代理应提供有关代理协议;2、银行对信用证及其修改的真实性、条款等项内容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与出口商签署《打包贷款合同》,发放打包贷款。为确保专款专用,银行有权审核客户的用款情况;
4、出口商利用资金组织或生产出口货物,按信用证要求及时发货;
5、出口商出口货物取得信用证项下有关单据后向放款银行交单议付,收到出口货款后,及时归还银行打包贷款。

E. 中国银行打包贷款办理材料

(一)打包贷款申请书、合同,
(二)出口信用证及相关修改书(如有)正本,
(三)信用证项下货物的出口合同、出口货物收购合同或落实出口货物来源的证明材料,
(四)借款依据,
(五)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经年审的贷款卡,
(七)业务授权人签样及印模授权书。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F. 中国银行打包贷款办理条件

(一)客户具备进出口经营权,
(二)客户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基础交易背景真实,不涉嫌“洗钱”或其他不法活动,交易对手或对方银行不受国际组织制裁,符合我行业务合规审查要求,
(四)已有叙做打包贷款所需的相关授信额度。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G. 信用证打包贷款

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是指银行应卖方(国内信用证收益人)的申请,以其收到的信用证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作为还款来源,为解决卖方在货物发运前,因支付采购物、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资金需要而向其发放的短期贷款。

申请打包贷款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年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的法人客户;

2、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足值、有效担保(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的客户除外);

3、履约能力强,履约记录良好;

4、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贸易背景资料和财务报告,主动配合调查、审查和检查;

5、在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现有融资无逾期;

6、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7、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H. 打包贷款的申请资料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打包放款申请书》;
3、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4、不可撤销信用证正本及全部信用证修改正本(如有);
5、出口销售合同及与本贷款有关的国内购销合同正本;
6、出口商品配额或许可证等有关批文;
7、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应提交国家有权部门同意出口的证明文件;
8、担保方面的资料;
9、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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