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孩子贷款

㈠ 请问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贷款由其父母出资,房产证写其子女名字,该房子属于双方还是个人

虽然是婚后买房,但这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只能算作一方父母赠予其子女的房产,仍属于夫妻某个人私有房产。因为,这套房产并不是一方父母赠予夫妻两个人的。又由于是全款买房,不存在夫妻共同还贷。因比,此房产归夫妻某一个人私有。

㈡ 如何认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偿还购房贷款行为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从审判实践来看,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情形主要分为两种:(1)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2)子女以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由父母缴纳部分出资款。
其中第(1)种情形属于典型的赠与行为,根据上述第7条之规定,该不动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第(2)种情形,也可规避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

㈢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并还贷 贷款首付部分怎么公证为一方子女名下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㈣ 关于婚后父母为自己的子女出资还房贷的问题

保留还款资金来源的证据,赠与只能注明赠与的金额,在房产比例上不太可能明确约定.父母给的二十万支配看是还给银行了还是现金赠才能确认支配亠起还款了,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为共同财产

㈤ 婚后父母出大部分资金,儿子只贷款很少一部分怎样军房产分额协议

住房分为产权和债权,不要弄混淆。
产权,婚后购房,不管登记在夫妻谁名下,在没有特殊约定前提,住房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
债权,父母出资属于对小夫妻债权,可以依法主张。
女方婚后公积金,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如果离了,住房产权一人一半,在一起偿还父母出资款。也是一人承担那一半。

㈥ 新婚姻法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给子女买的房子 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房屋权利归属应以产权登记为准,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有证据证明权利登记确有错误的除外。所以按你说的情况,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㈦ 婚后父母出资给儿子去还贷款买房

婚后父母出资还贷,属于父母对儿子和儿媳债权,可以凭出资证明依法主张债权,要求还钱,
这个债务,是婚后发生,1需要儿子和儿媳共担。

㈧ 父母出资按揭购房给子女,房贷也是父母支付,子女不用支付房款,怎么公正不是子女婚后共同财产

很简单,父母在登记时同时声明这是赠与给子女的个人财产,此时财产性质就有保障。
但是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此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后续父母代为偿还房屋贷款以后也很难界定出资是否是赠与的共同财产部分。

㈨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按揭,房子登记在一方父母及子女名下,这个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首次明确了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及子女名下的,属于父母及子女的共同财产。此种情况,视为出资方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是,如果是你父亲全额付款,你没有参与还贷,共同按揭,是没问题的。如果你也参与按揭还贷,那你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二套房是按家庭为单位的,你已经有一套部分产权,你丈夫出资购房,就属于第二套房。除非,你从父亲那套房产权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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