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夫妻公积金贷款要求

㈠ 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贷款条件有哪些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那么,拆迁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山东省济南、青岛和烟台三市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青岛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08年12月19日,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无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拆迁安置房,推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业务。贷款以回迁安置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或由青岛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提供保证担保,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

拆迁安置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在申请贷款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并持有《住宅房屋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异地安置的,补偿协议应注明安置房屋的具体地址)。

另外,办理拆迁安置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部分须全额作为首付款,且补偿部分占回迁安置房屋市场价值的比重,不得低于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回迁安置房屋具备抵押条件的,以回迁安置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回迁安置房屋不具备抵押条件的,由青岛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费率为万分之五/年。以住房置业担保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向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即借款人提供担保中心认可的相应担保物。回迁安置房屋的开发商需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拆迁安置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且不得超过回迁安置房屋差价款的总额。最长贷款年限为 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

济南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10年5月,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下发了《关于济南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就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做出了专门的规定。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中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回迁安置房。同时通知特别指出,属于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承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该中心承担担保并同回迁安置职工签订“回迁安置协议”,该协议可代替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回迁职工提供该协议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烟台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烟台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拆迁安置房贷款通常是老房子已经拆除,新房子没建好或者未交付,所以拆迁安置房贷款比一般公积金贷款多一些特殊要求:一是所购安置房或他房做抵押,二是只能对增加投资部分按一定比例办理贷款,三是拆迁安置协议条款要约齐全、表述清晰。符合一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再具备这三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5-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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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拆迁安置房,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交3份复印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㈢ 买安置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根据要求办理。
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㈣ 请问,拆迁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需要你缴纳足够的住房公积金。
你可以先上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了解,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支付宝上也提供查询。
每个城市的政府部门一般都有独立研发的App供你自助办理服务,如北京公积金,南京公积金等。
贷款需要你上传相关的材料,比如购房合同之类的东西,按照贷款流程上传办理即可。可贷款金额与你缴纳的公积金挂钩,具体信息在App上查看。
另外,没有公积金银行账户的,需要先去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才能正常办理公积金业务,这个不能网上办理。

㈤ 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通常安置房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申报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
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住建委和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融资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宣布北京已搭建起保障性住房项目与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将全方位为保障房融资提供服务,同时明确,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房范围,即经适房、棚改安置房、公租房的建设。
参考资料、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03/19/c_124474547.htm

㈥ 拆迁安置房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要求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㈦ 购买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购买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申报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

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7)安置房夫妻公积金贷款要求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

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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