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财产转移贷款自己付查封

㈠ 我爸爸欠银行的贷款,我往银行里存款会被冻结吗

这要看你以谁的名义来存了。如果以你爸妈的名义,冻结是必须的;如果以你的名义,应该不会被冻结的。这牵扯到偿还债务义务人的问题,因为只要你爸妈有偿还能力,银行应该无权要求你来偿还的。

㈡ 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吗

不会。

父母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

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拓展资料

一、案情分析

父母和子女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就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牵涉其他人。

法院在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依据是“财产保全裁定书”或者“执行裁定书”,这些文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才能冻结谁的账户。这些法律文书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

因此,如果子女没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会作为被告被采取保全措施的。

虽然父母的债务由父母独自承担,但如果父母向子女转移资产导致偿债能力不足,子女也会因此一同被告上法庭的。此时,子女作为被告之一,其银行账户被冻结也就是理所当然的。

总之,如果子女没有被告,就无需担心因父母的债务而导致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

二、相关法律说明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㈢ 本人父母的房子,现已过户到我的名下,可是不争气的老公在外面玩命贷款,会被法院封了我的房子吗

过户到你名下,是视为对你个人的赠与;
可以再补一份赠与合同,明确约定赠与你一个人。
那这样的话,就是你个人财产;
但你这里的问题其实是老公的债务会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而不仅仅是认定房子是不是个人财产的问题。
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些债务你是不知情的,也没有获得过利益,有机会认定你不需要共同偿还。
而查封的话是会的,因为这只是程序性的措施;
但是只要能证明你不需要承担该笔债务的,那就有其他救济途径的,不会执行到房子。

㈣ 父亲欠债房子过户给儿子会给法院查封吗

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将该房子赠与给儿子,或通过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过户行为。

根据《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4)父母财产转移贷款自己付查封扩展阅读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

(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的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㈤ 父母的债务是否会查封子女的财产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这也就涉及到了最常见的财产转移,一般情况下,在自己的债务会被执行之前,部分人就会选择将自己的债务转移,不仅是转移给自己的亲人,也会转移给自己的朋友。同样的,父母的财产,也会转移给自己的子女。

陈某夫妇就因为自己创业,找朋友借了50万,但因后续经营不善,导致了破产,朋友的钱也暂时还不上。

但因为在破产前夕,陈某夫妇给自己的女儿购买了一处一百多万的房产,这让债主觉得,这套房产,是完全可以拿出来抵债的,此时就会面临一个问题: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房产,可以被执行偿还债务吗?

主要参考以下两点:

1、子女自身的经济情况

在本案中,陈某夫妇的女儿才14周岁,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房产登记在她的名下,但实际上是家庭的共同财产,根据相关的规定,家庭财产是可以用来偿还家庭共同债务的。

2、是否恶意转移财产

在本案中,陈某夫妇知道自己即将破产,于是便将财产转移到了孩子的名下,属于恶意转移财产,但如果是最开始购买的房产,那么便不属于恶意转移。

因此,陈某女儿名下的房产,是需要被执行的。

㈥ 我父母因债务问题现无能力偿还,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我作为子女我的银行账户是否会被冻结

这个是分不同情况的。
1.父母欠债,子女财产不会被冻结。
父母和子女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就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牵涉其他人。
法院在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依据是《财产保全裁定书》或者《执行裁定书》,这些文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才能冻结谁的账户。这些法律文书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不会涉及其他人或物。如果子女没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会作为被告被采取保全措施的。
2.父母欠债,子女的财产会被一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
虽然父母的债务由父母独自承担,但如果父母向子女转移资产导致偿债能力不足或者父母与子女财产混同,子女也会因此一同被告上法庭的。此时,子女作为被告之一,其银行账户被冻结也就是理所当然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原告证明你的财产都是你父母转移给你的,除此之外是不会被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的。

㈦ 把财产转移到父母身上,财产保全有权查封吗

如果法院查明你是恶意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会继续查封你已转掉的财产。

㈧ 老赖把财产都转移给了子女,债主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

父母名下明明有数百万元的债务,却还将财产过户至儿子名下。

债主不干了!



法院经审理查明,石某系被告胡某的债权人,确认双方债权的判决已于2016年生效。

因胡某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石某申请强制执行,胡某一家的房屋被法院轮候查封并列为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7年小胡起诉要求过户房屋时,胡某一家人明知有未清偿的债务纠纷进入执行程序,仍然将名下财产以赠予的形式转移给小胡,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松江法院认为,系争房屋经核准产权登记于胡某夫妇及小胡,共有方式登记为共同共有,故上述房屋产权属于三人共有。

小胡起诉父母的诉讼名为所有权确认纠纷,实为胡某夫妇将属于其二人的产权份额无偿赠与小胡。

而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三人均明知胡某有数笔到期债务尚未清偿且已进入执行阶段,却未向法庭如实陈述,通过所有权确认一案利用法院判决以期减少胡某的资产逃避执行,致使案件处理结果损害了石某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现石某以胡某合法债权人的名义申请撤销原所有权确认的判决书,于法有据。

最终法院撤销判决,将房屋产权恢复至胡某一家三人共同共有。

“老赖”夫妻转让房产给儿子

无独有偶,下面这对“老赖”夫妻,欠了别人的钱一直赖着不还,还偷偷把房产转让给儿子,自以为能瞒天过海,逃避法院执行。



2009年9月,简某助因经营不善急需一笔资金周转,作为亲戚的简某兴便爽快的出手相助,至2015年3月,简某助共向简某兴借款730000元。眼看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简某助根本没有任何还钱的意思,甚至拒接简某兴的电话。一怒之下,简某兴将简某助夫妻二人告上法院。



经过调解,简某兴同意再宽限一些时日。可协议生效后,简某助夫妻依旧没有还钱,简某兴只得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岂料,简某助夫妻俩为了躲避债务,竟偷偷将房产转让给了自己刚参加工作两个月的儿子,并办好了过户手续。

得知这一消息后,2016年2月,简某兴向法院申请撤销简某助夫妻转让房产的行为。随后,南靖法院依法判处该房产转让无效,责令简某助夫妻10日内恢复房产登记。

很快,案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9月18日,南靖法院执行局法官依法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向有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停办相关房产登记手续,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㈨ 父亲欠了银行贷款15万无力偿还,母亲想将家庭财产转移到我名下,会被冻结吗

创业挣钱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失败了自然是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能说没用于共同生活
转移财产债权人有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都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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