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方父母贷款修建房屋,无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权,女方个人财产支出还清房贷和装修房子后结婚!现和男方
结婚证有时间登记,出资有出资银行流水证明或者转账凭据,也有时间,一对比,就知道是否婚前一方出资,
不建议现金支付,可以把钱存入银行,转账到男方账户,这样就会有银行凭证。
如果已经现金支付,可以要求男方书写借条,注明时间,金额,按下手印和签名,以及注明是你的婚前出资款,如果离婚,需要归还,因为一般借据有效期是2年,。注明借款条件之后,不注明还款时间,借条一直有效。
实在不放心,可以双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一份借贷协议公证,或者婚前财产公证。注意保管公证书,就可以。
❷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女方装修购置家具家电女方个人名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还贷婚后同住离婚时男方要求归还首付
这个你要去咨询律师,说真的房子当时男方是有付首付的,这个是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给一部分也是合情合理的。至于还给多少这个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❸ 婚前男方买房装修,按揭由男方父母还贷。女方婚后说没有安全感,要求加名字,合理么怎么办
建议加媳妇和父母的名字,以后的房贷由你们夫妻来还。这样大家都平衡。
如果不想让媳妇加,就说还贷期间没法加名字,等贷款还清再加。
❹ 男朋友父母出首付买婚房,装修和贷款我们自己还,该不该要求结婚时加上我的名字
不应该加你名字,如果首付你也出一半,就可以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即使不加名字,离婚时,还贷款部分也有你的一半。
❺ 关于结婚的问题,男方女方应该承担房屋装修和装饰
既然房子什么都是你家出的,你女友什么都不愿意付出,你就拉她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吧。证明这套房子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一旦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房子毛她都捞不到。就完了么。
❻ 男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女方父母装修,离婚女方能要回装修费嘛
对于你说的这个问题,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的,因为离婚以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需要分割的。
❼ 男方父母婚前使用贷款买房和装修款,男方和其父母还贷款,女方婚后不承担贷款,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加女方名
可以去做个财产公正,,
你不想想,为啥 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加女方名
就是因为离婚时可以分房产,,你现在写那么多,,对方同意吗?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不一样的,,夫妻共同财产等等,,你们自己商量好吧
❽ 婚房是男朋友爸妈的名字,他们现在出钱装修,说等结婚以后贷款就由我们还,我应该还吗
不管什么事都应该有理由的,他们说婚后让你们还货款,按理不应该你们还,如果他父母有交待,以后房子规你们,还是可以还货款的。
❾ 请问男女结婚,婚房首付是男方父母花钱,男方父母想按照自己的意愿装修婚房怎么办
1、婚房不写女方名字,首付男方父母给的,该婚房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是男方的责任;女方只是儿媳,无义务赡养男方的父母。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