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贷款过户手续

1. 贷款未还完,能办理过户手续吗

房子交易的话要没有任何欠款,你这套房子可以交易,但是去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要先把银行的贷款还清,不然不能交易。房产证上是你姐的名字的话要她本人去办,先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等银行批了之后再存钱进去,如果自己没有能力还清的话可以请金融公司帮你们还,但是他们要收费的,一般是收4-5%个点

2. 请教朋友们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过户

你好,你的问题有三个方法:

1.去你们当初买房是办理贷款的银行去问问是否可以办理转按揭,就是把现有未偿还的贷款直接过户的他的名下,如果有就好半了.

2.就是提前还贷,但他没有资金就不多说了.

3.找一家信贷或是担保公司,让他们帮提前还贷,当然要付给他们一部分费用.还完以后在把房屋抵押在帮他还贷的信贷或担保公司.

上述不管是怎么做,针对房屋来说都要办理过户手续,费用也不少.

3. 没还清贷款怎么过户

你好,如果是车辆没还完贷款,是不能过户的,只有你贷款还完之后,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才可以办理过户,如果是房产的话没有还清贷款,是可以过户的,不过需要到银行和房管局办理过户的手续。

贷款车卖掉,不能办理过户。

很多人资金短缺的时候都会选择抵押贷款来获取资金,其中汽车和房产是比较常见的抵押物。那么,我告诉您如果用汽车抵押,贷款车能过户吗?

贷款车能过户吗?

如果你申请的汽车抵押贷款,那么车辆在未还清贷款前是抵押给贷款机构的,所以个人是无权进行买卖或是过户的,只有当车贷款付清,借款人拿着收据到相关部分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后,才能对车辆进行过户。

有些人中途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偿清余款,打算通过转让的来融集资金,但是车贷在未还清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贷款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已付清贷款的单据。车辆未付清,车还助于银行,车主没有权利将车过户给其他人,另外,如车主不能按期还款或是逃避还款,银行会依据汽车贷款合同,将抵押车辆进行拍卖后所得资金来偿清余款,减少贷款损失。

贷款买的车可以卖掉吗?

办理过车贷的朋友都知道,若选择了贷款买车,不论是找银行贷款还是小额贷款公司,自己的汽车都抵押给了贷款机构。贷款申请人是没有汽车产权的。

既然贷款申请人没有汽车产权,那么也就无法办理过户,无法卖掉自己的汽车。贷款买的车能卖吗?在没有办理取消抵押登记之前,是不能卖掉的。不过有没有什么办法呢?

若贷款人确实想卖掉自己的汽车,能先还清所欠的贷款,然后办理了汽车抵押解除手续,这样就能过户,卖掉汽车了。

所以,办理了汽车按揭贷款,借款人在没有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手续前,是没有权力卖掉按揭贷款的汽车的。

4. 请问贷款未交齐可否办过户手续

在房产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去银行办理相关证明,取消共同还款人,在房产所在地找担保人。将贷款由夫妻共同担保改为个人贷款。办好后再去房产局过户。我觉得这样手续会很麻烦,不如和你前夫一起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把房屋归属和后期还款等内容列清楚,做一个公证同样有法律效力。

5. 不贷款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齐全

二手房过户
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目前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6. 没有贷款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没有贷款房子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头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7. 房贷未还清,如何过户给孩子

房贷未还清,权属有争议,不能过户给孩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7)未贷款过户手续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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