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用个人的名义贷款,公司担保的,以后个人有无限责任吗
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实际的债务人必然受到直接性的牵连。因为产生的效应直接是应当债务人还清。但担保人是公司担保的话,只要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担保的公司也是需要偿还的。也就是说至要公司担保,在不破产或倒闭的情况下,债务人都是很安全的。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
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贷款担保的主要形式:
1、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一年以内)、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的担保称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2、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购地建房、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投资需要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担保。
3、银行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持票人)在商业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等。
4、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是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自然人用于购买消费品或用于教育、旅游等个人消费需求时向银行提出贷款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担保、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担保、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担保。
5、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贷款时为其提供的担保。
6、下岗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专为解决由于申请额度小、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的资金需求。某些担保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其提供小额贷款。小额委托放款需提供足额反担保。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合同法》第52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B. 关于银行、担保公司、个人之间的担保贷款问题
这里面涉及到的主要有二个关系;一是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若发生违约的情况,银行可要求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尚未还清的贷款本息。二是担保公司与私营企业之间的连带责任,若违约后担保公司为私营企业偿还了债务,则担保公司可根据约定,收取保证金,并私营企业偿还其余部分的债务及相关的费用。同时银行与私营企业之间则存在着抵押贷款的合同关系。
C. 我和担保公司共同给个人担保贷款,借款人不还钱,我怎么办好
其一:那要看你和担保公司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借款人确实没有能力还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你们还。如果是连带保证,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还,也可以要求你们还。
其二:要看你和担保公司对担保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你和担保公司之间有约定按比例承担的话,那就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你们任何一方都有承担全部债务的义务。
D. 担保公司可以给个人向银行担保贷款吗
担保公司可以给个人向银行担保贷款。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E. 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由于担保行业本身难以监管,近几年市面上以此为名的诈骗机构也很多,有借款需求的人需谨慎对待,不要轻信贷款陷阱,对于担保公司是否能帮助借款人担保贷款,应分别对待。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F. 个人贷款找担保公司担保应注意什么
首先要看担保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和此担保公司在所属省份经信委和中小企业局联合颁发的从业许可证。如果没有的话,说明他们没有资格从事融资担保业务,也就是非法的,所以,最好不要找这类公司担保。如果上述证书均具备,还要注意担保费率的收取是否合理,一般担保公司会根据贷款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情况按0.5~5%范围内收取。你如果有部分资产,或是可以找到有实力的第三方做反担保,你可以和他们把费率谈下来,最好能低于1%;如果你自己没有什么资产,也没有反担保人,是纯信用为你担保的话,一般不会低于1%,可能还会让你存保证金。
G. 担保公司为个人担保怎么收费的
一般情况下,向银行贷款的个人需向担保公司缴纳项目评审费和担保费两项。有的公司对于小额的个人贷款不收取项目评审、咨询费;担保费按照所贷款项的利率和期限计算担保费,有的担保公司可以优惠到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折收费;如果借款人有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比如不动产抵押等,办理反担保措施的费用也由借款人支付。
H.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公司的区别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是担保人为被担保人(自然人)向贷款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公司保证在被担保人(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另一项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帮助解决个人大额消费款项难题,分散银行贷款风险,起到保证贷款安全、促进消费作用。
从上可以看出,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属于融资性担保的一种。 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公司的性质当然也属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范畴。
I. 你好,你们是担保公司吗可以为个人贷款担保吗
我们公司不是担保公司,但可以提供这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