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厦门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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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
公积金贷款
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离婚证
,购房
首付款
证明资料,
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贰』 厦门公积金贷款的步骤是什么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单职工和双职工都说下)
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⑦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申请流程:提交贷款申请——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递交贷款机构审批贷款资质——资质审核通过等待贷款机构风险评估和额度核算——风险评估通过则发放贷款。
『叁』 异地贷款办公积金缴存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