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房有小孩有贷款离婚怎么判

㈠ 夫妻有房贷,孩子,离婚怎么分配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㈡ 夫妻离婚若是有两个孩子和房贷该如何判

如果必须上官司,房贷还好说,是夫妻共同买的共同还的就共同分,孩子如果还小且已经🈵周岁当然是有能力的一方胜出大些。不过这种事最好是双方协商最好,让孩子的伤害降到最小!孩子是无辜的

㈢ 有房有贷款有小孩有存款,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这种情况一般儿子由男方抚养,女儿由女方抚养。
房产和存款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
贷款属于共同债务,也需要平均承担。

㈣ 女方起诉离婚,有个孩子,有个贷款的房子.

你好,我收到你的提问,感谢你的信任。
首先,你婚后两方收入为共同财产,但是你首付的15万你要说明,是你的父母赠你买房的,所以在划分房子的共同财产时,这些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
其次,2010年9月你妈给你的6万元,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单独赠予你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主要的争议也是在这方面,所以,你要争取证明,这6万元属于你父母单独赠予你的,没有赠予你们夫妻的意思,这样,这6万就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作为分割,但是,由于取证困难,所以,估计希望不大,但是,依然会作为法官审理的依据,至少可以稍微博得法官的同情啊,对吧!有句话说的好,会哭的娃娃有奶喝。
最后,财产分割,也会根据谁的过错,进行一些倾向性,所以,应从证明对方过错入手。至于增值的20万,依然属于你们共同财产,就算分也是一人一半,不能都拿走的;至于抚养费会根据你当地的消费、你的收入和你前妻收入综合考虑的,具体的就只能看法官了,但是,不应该超过你的收入。

㈤ 夫妻俩有个男孩还有一套贷款的楼房,离婚法律会怎么判

【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 ; ; ;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 ; ; ; ;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 ; ; ;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 ; ; ;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 ; ; ; ; 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夫妻对孩子抚养问题,协商解决。; ; ; ; ; 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㈥ 有一套房子,有贷款,有一个小孩,离婚怎么判

房子叫共同财产,贷款叫共同债务。抚养和教育孩子,是共同的义务。孩子判给谁监护,根据是否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所具备的监护能力和条件;房子和贷款根据是否存在婚姻过错一方,在对财产和债务分割判决时,更有利于无过错的一方。

㈦ 婚后有房贷有孩子离婚怎么分

原则上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没法达成离婚协议,只能起诉离婚。由法院找第三方估价,会不会拍卖不清楚。

㈧ 有孩子有房贷如何离婚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子女抚养其实是相当复杂的问题,可看多方面的条件,如子女生活环境、父母抚养能力等,如有可能可在诉前与律师面谈,制定适当策略,以争取达到你的要求(是争取子女抚养权或是不要子女抚养权)。

㈨ 我们有一个小孩和房贷,如果要离婚,小孩和房贷怎么判

以保护未成年权益原则。在离婚案件中,同等条件下,对共有房屋产权以判给抚养子女一方。得到房屋一方高另一方支付房屋共有财产权利。如一方无力支付,可判决有能力支付金钱的一方。 子女抚养权有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㈩ 我们有一套房子有两个小孩现在还在还着房贷就离婚这个房子该怎么判

你好!这个要看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款项是由谁支付的等等情况综合判断。如果是一方婚前买的,产权会判给婚前一方,但需要给另一方以补偿。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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