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买房 如何选择主贷人 什么是贷款人和共同还款人
首先,主贷人应选择收入更高更稳定的一方。上文已经提到,银行会通过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来评估申贷者的还款能力,所以在面签时,把收入高且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银行更容易批贷放款。
其次,银行在放贷之前,会查询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一般情况,要将征信良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因为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时,只要有一方征信存在问题就会影响房贷审批。不同是,如果主贷人征信记录有问题,银行一般不会受理贷款申请。如果主贷人征信良好,“共同贷款人”存在一些征信问题,但后来已经解决,一般不会影响银行批贷放款。
最后,最好选择职业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例如公务员、国企员工、事业单位员工、医生、教师等这些职业的申贷人很受银行“偏爱”。相对于煤矿、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飞行人员等高危行业的申贷人来说,将职业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更容易申请贷款。
此外,在收入、征信、职业都相差无几的情况下,主贷人应选择更年轻的一方,便于能贷更长年限。银行对贷款人的年龄是有规定的,大多数银行规定,在中国个人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一般超过65岁的男士和超过60岁的女士,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所以主贷款人越年轻,能获得的贷款年限就越长。
㈡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户主能一个人卖房或过户给别人吗
房产证上面必须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才可以 如果只有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 他有权利卖掉房子的 看你们结婚前有没有婚前财产公正.
㈢ 夫妻共同按揭一套房,离婚时可不可以转成一个人的
可以的,房子转给一个人是属于财产分割,按揭贷款转给一个人是属于债务分割,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了的由法院裁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夫妻共同贷款人给别人扩展阅读:
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法院裁定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债务主张,法院裁定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㈣ 未经配偶同意私自将共同贷款借给他人,债务怎么算
如果贷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借给他人的贷款归配偶要回。
㈤ 出自夫妻双方证明,两人一起签合同,帮别人贷款,会不会付法律责任
夫妻双方证明,二人一起签合同,帮别人贷,是负法律责任的,如对方能顺利到期还款,那就相安无事,要是对方不能完成还款了,或者逃跑,那你就是还款人了,所以尽量不要做这样的事。
㈥ 夫妻共同贷款,如果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2、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即使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㈦ 借钱给朋友还夫妻共同银行贷款,就一个人签字,可以起诉夫妻两人吗
1.有证据证明此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银行贷款还款,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㈧ 用夫妻共同的资产贷款可以随意一方做主借给他人吗
算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另所权使用权能算盗窃
自知情由要求索配合否则院起诉充足证据证明知情我想证明通夫妻双外看通应该体除非交易程明显存恶意否则难要求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