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的问题
组合贷款父母不能作为共同贷款人的,建议你可以通过商业贷款,选择父母为共同贷款人
㈡ 公积金可以帮父母还房贷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文件规定父母产权子女不能领,夫妻产权才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㈢ 子女结婚后公积金贷款买房!父母可以用公积金帮忙还款
您好!
一般一次性付款能只能提取公积金一次。
至于以后每年提取一次,你得符合相应的提取条件。
1.那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2.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如何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提取凭证?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那些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望采纳,谢谢
㈣ 我父母借钱帮我买了一套房子,我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帮我父母还钱啊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以下是以深圳地区为例的有关公积金提取还贷的业务资料,您做一下了解:
提取人范围: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以合计提取。
房产属性:
具有所有权的商品性住房或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购房时间:
购房时间不限,只要还贷情形尚在进行即可。
账户留存额:
申请提取当月的月应缴存额。
还贷提取类型:
一是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每月提取一次;
二是非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3、《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发布之日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但2010年9月30日之前购买的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可以提取,但提取额度有区分,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得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登录“在线客服”咨询(网址: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
㈤ 已婚子女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帮助还贷吗
可以的提取还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㈥ 子女可以用公积金为父母购房还贷吗
日前发布实施的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规定,子女的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或偿还贷款。
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父母使用,以申请到较高的贷款额度;或直接冲抵父母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减轻还贷压力。这有助于实现代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联通,将公积金贷款作用发挥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