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 婚后男方还贷款 离婚房产怎么分
看房产证名字,
如果是男方一人名字,婚前买下住房,房子产权是男方婚前个人所有,
离婚时住房产权属于男方,女方权益是婚后还贷钱款的一半,以及婚后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贰』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购房,婚后继续由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的话房产如何分割
你把事情看复杂了
抛出谁拿首付,抛出谁交房贷这两点不说(因为法院不管这些)
1.婚后属于你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既是房主是老公,离婚后房子两个人平分
2。父母还款和婚后你们两个人没有还款 这个没有关系
法律规定:婚后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后财产平分 !
明白了吗 ?
『叁』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男方还贷,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2,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肆』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以母亲名义付首付,婚后男方为父母还贷
在实践中,对于父母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指定给一方,就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无论继承权人、受赠权人是一方或者夫妻双方,其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
房产的归属取决于房产证的登记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因此离婚时,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或者男方名字的,离婚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
『伍』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婚后男方父母和夫妻俩共同还贷,离婚时父母还贷款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7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遗嘱或赠与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18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指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
41条、离婚时,原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客观事实与你能证明的客观事实未必一致,所以,要证明自己观点的最好办法就是寻找有利证据 证明客观事实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我认为,你所描述的情形存在三种可能: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帮忙还贷,系对双方的赠与,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帮忙还贷,系对男方的单独赠与,但是必须明确指定,未明确指定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帮忙还贷,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该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因此,需要看当事人手中的证据 能够向合议庭反映出的事实是什么样子的
符合哪种情形,合议庭就会按照哪种情形予以认定和判决!
『陆』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如果出现房产纠纷,房产归属在法律上怎么划分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给你分析一下:
1、如果有书面约定的可以按照书面的约定进行分割财产。
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
1、因房子是婚前购买的,由双方父母出资首付,房产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故房子应该属于个人财产。至于有关法条中:“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更多的适用于房产全额购买的情况下。
2、对方父母出资的钱,将赋予借款的名义,房屋产权所有方向被借款人偿还借款。
3、因是婚后共同还贷,故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房产增值部分。
『柒』 关于房子,婚前男方父母拿钱首付,婚后男方自己还贷款,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前男方父母拿钱首付,婚后男方自己还贷款,离婚时归男方所有。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捌』 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子,我们还贷款,算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婚前男方首付的部分的房产价值归其所有,由于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还贷,共同还贷所取得的房产价值为共有财产。因此该房产男方所占的份额大一些,女方份额少一些。
『玖』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登记男方名下。 婚后也是男方个还贷。是否离婚要算共同还贷。不能算个人的
是的,算共同还贷。
如果要提供,可以提供证明,证明婚后自己还贷部分是用个人财产偿还。
如果不能证明婚后还贷部分是用个人财产偿还的话,就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司法实践中,一般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部分,就应当认定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还贷,不需要考虑还贷资金来源于哪一方的收入。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还贷问题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相关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