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贷款另一方不知情

Ⅰ 在双方夫妻关系存在时,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并且擅自把另一方名字填上,属于共同债务吗

在双方夫妻关系存在时,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并且擅自把另一方名字填上,只要是夫妻关系,贷款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建设就属于共同债务。

Ⅱ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借款另一方会偿还吗

首先,要看借款方是否借款是用于家庭开支,比如给家里添置家具啊或者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有的话可能在离婚时被判定为夫妻债务,那么你就要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属于自己借然后用于自己单方使用,你是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的。

Ⅲ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为什么还款时不知情的也要还,法律是不是不公平

从夫妻共同债务来说:判断是否是共同债务的条件,一是时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后转化债务除外);二是目的,即用于家庭生活。虽然婚姻法“(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貌似很客观实质中立,但现实生活中,在对于第三人而言,基于第一个时间因素,自然会有第二个目的推断,除非另有声明。

从保护第三人利益而言,第三人只是借贷合同一方,不是裁判者,要让其判断借债目的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并因此承担债务可能不能清偿的风险。这于纠纷后的裁判没有任何意义,并不合理也不利于促进交易
……往下就不说了,太多了。

Ⅳ 夫妻债务问题 一方借贷 另一方不知情

      一、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而本案中丙的担保行为显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家庭也显然没有从中获益。

二、所谓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其种类有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个人信用担保,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是表明对其履行债务的怀疑,是表明对其个人信用的怀疑;而债权人接受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的担保,是表明对担保人监督或连带履行债务能力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担保人个人信用的肯定。债权人不可能接受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不了解的人作为担保人,更不可能接受一个自己明知其个人信用很差的人作为担保人。这是常识。而夫和妻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两个人的个人信用我们也不能划等号,不能说认可了夫的信用,也就认可了妻的信用,更不可以说夫和妻的信用存在必然连带关系,这显然是荒唐的。再者,根据民法和婚姻法原理夫和妻的财产关系有连带关系,也有相互独立部分,连带的部分其连接点(连接因素)就是家庭共同生活。

Ⅳ 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借款是否要夫妻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Ⅵ 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产生借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Ⅶ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借贷另一方不知情,法院会判定为共同债务吗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是否用于家庭生活为标准。
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Ⅷ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小额货款公司贷款,若未经另一方同意,那另一方会有责任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小额货款公司贷款,即使未经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也会有责任共同偿还借款。
因为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一篇:夫妻离婚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下一篇:夫妻购房一人贷款两个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