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后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加名字
1、因为你们的房子办理了贷款,所以你们的房子现在处于抵押状态。在抵押状态下,不能变更房屋产权人的名字。意思就是说知道你们还款结束前是不可以变更房产证名字的。
2、但是这种情况下,你保留所有的购房合同、支付发票等购房凭证就可以了。这样即使最后万一牵涉到诉讼,你拿出结婚证和购房凭证一样可以证明是婚后共同购房财产。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也足够认定为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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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其他财产
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一次性费用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总额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年限×费用总额÷(70-入伍时年龄)
赠与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贰』 婚前父母出钱付首付,婚后也是父母还贷款,但是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指定赠予夫妻一方,即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按揭部分,计算方应予另一方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受法律保护;
8、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叁』 婚前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加老婆名字,离婚后如何分割
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款”,即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仍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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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归属分类:
一、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四、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肆』 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的房子,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婚后可以加上自己的名字吗
加上你名字也没用,现在新婚姻法规定,婚前由男方购买的房子只属于男方,跟女方没关系
『伍』 婚前父母首付自己贷款购房,婚后是加妻子的名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你好。
一、因为您是“2007 年买了一套住房,2008 年交付”而“明年要和爱情长跑了 7 年的女友结婚了”,所以在你不将房产证上写下您妻子的名字前,这套房子就是您和你母亲的共有财产。这时你要是结婚了,这套房子也是您的婚期个人财产。“就算离婚”您的妻子也不会分走您父母甚至您自己的财产。因为这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加离婚财产分配。
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您可以将您自己的那部分房产通过约定的形式转化为您们夫妻共有。此时,你所约定的财产应当是您的“20 万是我自己贷款”,而不是您父母的“首付 30 万”。当然,您也没有权利处理您父母的财产。
三、根据以上分析,您可以与您妻子书面约定“20 万是我自己贷款”,在结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去变更登记。“假设离婚”的情况出现,您要保存好您和您妻子的“婚内财产约定”,以厘清彼此的法律关系。这个协议一定要是书面的。此外除了依据这个协议变更不动产登记外不必办理什么相关手续.至于要不要办理公证,那完全是为了赋予协议更高的效力,没有太大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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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婚前父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加对方的名字,但在这期间我们夫妻从未还过一期房贷均由父母偿还。
那么离婚的时候房子不用分给女方,因为是父母还的钱,只要有收据可以证明就可以了!证明女方没有出过一分钱就不用分给她房子了!
『柒』 婚前父母贷款给我买的房子,名字是我的,婚后父母将房贷都还完了,现在老婆说在房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现在马上让父母做个公证,写明该房子出款人是在婚前将房子赠给你的,然后即使你老婆加上名字,根据新婚姻法,离婚后这套房她也无权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