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举例:
小张2019年和妻子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了他们的第一套房子,由于是首套住房,且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过夫妻二人的商议,决定由小齐一方扣除。小齐一个月收入9000元,那么按照《办法》规定,小齐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000+1000=6000(元);
9000-6000=3000(元)。
温馨提示:非首套住房不能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换扣除方;办理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注意:5000元为月免征额。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贷款无法输入月数扩展阅读: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B.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申报“住房租金”还是“住房贷款利息”好呢
新个税实行的预缴方法,年终会统一进行清缴汇算,如果点了作废,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存在了,之前扣缴的就不作数了。
个税APP和个税系统是相连的,到了填报的月份,系统会自动在申报当月个税时去掉已经到期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只需要在APP上填加好住房贷款的申报信息,下次报税时自动就会继续扣减相应的项目了。另外,希望广大职员在填报好申报项目后,及时的把申报信息告知公司的人力部。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贷款无法输入月数扩展阅读: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C.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怎么填写
(1)表头项目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表内基础信息栏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3)表内各栏
住房贷款利息
①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②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③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④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⑤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⑥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4)扣缴义务人信息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D. 2019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1. 工资低于5000,不需要申报了,因为都扣不到税;
2. 独生子女赡养超过60岁的老人(一位或者两位),都是减免最多2000块;
3. 一个小孩满3岁后,一直到上大学(包括本硕博)以及再教育,可以减免1000块;2个孩子就2000,可以累加。但是这一笔钱,可以在父母中任何一方单独减免,或者平均分摊减免,比如一个孩子,父母可以各减免500;
4. 租房或供房,减免1500元;
5. 大病减免:年度清算时扣除,纳税人或其配偶,或者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年内,除去医保消费的自费部分,超出15000元以外的部分,可以扣减,最高不超过80000元。
6. 这里说说减免是什么意思。假如每月工资是10000元,扣除每月的五险一金(假设是1000元),就是9000元,按之前的标准扣税就是9000-5000,用4000这个基数去扣税。
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例出来之后,你就可以少交很多税了,可以用9000-2000-1000=6000,超出5000的部分需要扣税,就相当于用1000这个基数去扣税。如果你租房子住,或者供房子的话,还可以继续减1500的额度,那样就根本不需要缴税,每个月节省下来的钱也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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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部分本人是否借款人如何填写
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贷款无法输入月数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电子模板、纸质报表四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提交方式。
根据自己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漏掉重要的税收提醒服务,选填项尽可能填写完整,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提供税收服务。
F. 个人所得税app 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一键确认 提示扣除有效期起止不能为空怎么处理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时间是有政策规定的,且肯定是不能为空的。
下面51个税管家为大家详细介绍专项附加扣除有效期起止时间的规定。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特别提示: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此外,同“学历教育”一样,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特别提示:由于专项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证书也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才可以生效。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特别提示: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特别提示: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6、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不超过8万元的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
G.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不得超过几个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7)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贷款无法输入月数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