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首付由一方父母出资),按揭房屋归一方所有,如何计算另一个人的补偿金
关键看房产证上登记是一方还是双方,如是一方,父母首付款出资部分视为对房产证上一方的赠与,另一方没有份额,其他部分平均分配 。如果登记双方名字,视为赠与双方,双方平均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Ⅱ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
1婚后购买房产,不管是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婚后共有房产,产权夫妻俩一家一半。男方父母出资首付款,属于父母对小两口的债权。和产权是两回事,婚后男方用收入还贷,那个也是婚后共有财产。2和第一种情况没啥区别,房产产权是小两口的,但是老两口拥有对房产或小两口的债权。
Ⅲ 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义按揭,贷款也是一方父母还,房产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解读: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两层意思,其中第一层意思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第二层意思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如何分割的问题。律师认为要想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关于房产的出资款上不能掺杂夫妻共同财产或对方父母的出资,否则就是共同出资了。在购房出资的问题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过一分钱,也应认定为共同出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仅仅是双方出资多少的问题。当然,“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事实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如果证据不充分无法认定,那么夫妻一方主张婚后由其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的事实就不能成立,房产就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二,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起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后来又把对方的名字也追加进去了,总之,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或干脆只有对方一人的名字而没有出资人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Ⅳ 请问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贷款由其父母出资,房产证写其子女名字,该房子属于双方还是个人
虽然是婚后买房,但这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只能算作一方父母赠予其子女的房产,仍属于夫妻某个人私有房产。因为,这套房产并不是一方父母赠予夫妻两个人的。又由于是全款买房,不存在夫妻共同还贷。因比,此房产归夫妻某一个人私有。
Ⅳ 婚后由父母贷款给女儿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看女方父母给女儿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女儿名下且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Ⅵ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按揭,房子登记在一方父母及子女名下,这个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首次明确了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及子女名下的,属于父母及子女的共同财产。此种情况,视为出资方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是,如果是你父亲全额付款,你没有参与还贷,共同按揭,是没问题的。如果你也参与按揭还贷,那你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二套房是按家庭为单位的,你已经有一套部分产权,你丈夫出资购房,就属于第二套房。除非,你从父亲那套房产权中除名。
Ⅶ 婚后一方父母偿还按揭贷款的房子怎么样才能算个人资产
你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你说的事实,特别是能够证明都是你母亲还的款、仅仅是以你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实际是你母亲婚前赠与你、婚后仍然是你母亲支付房款的房产,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在与你离婚的时候无权分割。
河南的银行扣你母亲所有的在浙江的账户,就是很有力的证据。把这个证据调取出来就可以了,无需公证。
Ⅷ 婚后父母贷款给买的房子,贷款父母在还,名字是子女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结婚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并且即使是父母还在还款也是属于父母赠与子女的,除非有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