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交契税

① 请问婚前买的房,结婚后交契税的税率多少

meeting7000 贴了个条文出来,还说和结婚无关,睁眼说瞎话嘛。结婚之后就有家庭了,条文明显和家庭有关的。
你问这个问题,明显感觉到你和税务局之间,权势的落差非常大,你没有很有力的证据,没法改变税务局的做法。我不赞同税务局的做法,但我想你很难享受1%的优惠税率,因为现在,你已经过了优惠期,又没有人为你出具合法证据。
根据税法,2010年10月你没有房产证,但你已经发生纳税义务了,应该缴纳契税。现在交就应该按照现在的标准了,反正税务局往多的收。
详情您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② 婚前二人均有贷款买房,婚后交契税算二套房吗

我们在结婚之前,二人均有贷款买房子,那么婚后交契税算第2套房屋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第2套房的利率计算。

③ 婚前买的房,婚后办房产证,交多少契税

缴税和财产归属没有关系。现在按家庭算就是2套,解决起来很简单, 离婚。 目前地产市场都这么操作。

注意:

1、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无房证明(房管局开具)

2、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管局开具)契税,全额征收为总价的3%: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3)夫妻双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交契税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由于家庭成员即丈夫的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因此,虽然买房的时候属于第一套房,但现在婚后办房产证时,第一套房就变身为第二套房了。

其次,依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是依合同2014年前办理房产证,也并不存在开发商的过错导致契税增加。

所以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当前购房的相关政策法规。遇到不清楚的,可以向开发商、房管局等部门询问。

④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契税怎么交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 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

⑤ 婚前各自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契税怎么交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⑥ 婚前夫妻双方 都有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 契税怎么算

按把契税交到房管局时,当时查以家庭为单位,成员名下有没有房。没有的算首套,有的算二套。

⑦ 夫妻婚前分期各买一套房,婚后缴税算二套房吗

算二套房。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一、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二、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三、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四、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五、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六、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七、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7)夫妻双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交契税扩展阅读:

认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日晚间在其网站上公布《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求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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