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公司贷款给个人所得税

㈠ 公司向个人借款所付利息,需要上缴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向个人借款所付利息,部分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此部分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要公司贷款给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㈡ 企业向职工借款,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

我认为如果利息直接划给银行,那么不用代扣个税,如果说是由职工个人名义签领利息,然后再转交银行,我认为这种情况要代扣个税

㈢ 公司借款给个人,或者是公司,超过一年没有收回来的,公司要交个人所得税吗税法有这样规定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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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则对上述政策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规定: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1)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2.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个人向企业借款未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不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㈣ 我公司借给员工的无息借款,在报税时是否代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由于员工个人并未实际取得所得,因此,企业的员工由于买房等个人原因向企业借款不支付利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4)要公司贷款给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㈤ 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此部分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支付利息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㈥ 企业员工向企业借款年底不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是企业法人或投资人借款到会计年度终了仍未归还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文件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向公司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财产所有权登记为个人名下的,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应并入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㈦ 公司无偿借款给员工,员工要交个税吗

如果员工只是从公司借得的款项,这个钱是需要归还的,不能算是员工的收入,不应该计算入员工的正式收入,不用交个税的。

㈧ 关于公司借给个人一年以上的借款,个人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1、借款是资金往来,有借人还,这不是个人取得的收入,所以不需要缴税。
2、公司以个人借款名义发奖金,那你公司的帐上就会挂在“其他应收款”,如果长期不收回,那就长期挂帐。年年发的话,金额会越来越大。税务局一查就会发现,到时还是要补缴税款的,同时还会处罚。这种办法不可取,能解决一时,不能解决永久。

㈨ 公司借款给个人(或公司),超过一年没有收回来的,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首先,这里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其次,若要缴税,也是企业所得税。在申报所得税时,因应收账款不属于当期损益科目,所以不涉及,但是应收账款引起的财务费用,若财务费用是借方余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㈩ 贷款给公司利息个人所得税

不但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还要征收的是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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