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银监会【2017】5号文《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坚持即查即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作为一项常态化的重点工作,与业务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合规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整治乱象转化为内控管理自觉行为,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边教育,边规范边提升,真正敬畏规则、合规经营。
(二)开展现场检查。各级监管机构要把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找准重点机构、重点风险和重点业务;
统筹确定检查对象、范围和比例,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要注重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采取“双随机”方式,切实提升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银监会各机构监管部和各银监局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本条线、本地区重点机构和重点业务的督促指导,原则上全年不少于2次。
对督导发现存在不重视、行动慢、落实差、甚至搞形式主义等情况,要严肃通报、追责问责。银监会将于2018年下半年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总结交流经验,及时纠正解决方案不细、情况不清、乱象较多、案件多发频发、处罚偏松偏软等问题。
(1)银行业贷款工作乱像整治扩展阅读
报告路径和时间要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在汇总分支机构评估情况基础上,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监管部门。其中,银监会直接监管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至对口的机构监管部门,同时抄送现场检查局、审慎局和法规部;各地方法人机构报送至属地银监局。
各银监局要汇总辖内机构情况和自我评估情况,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辖内汇总评估报告报送至现场检查局,同时抄送审慎局和法规部,并按机构类别汇总相关报告报送至对口的机构监管部门。
各机构监管部要按机构类别汇总本条线评估情况,于2018年3月底前将评估报告报送分管会领导,同时抄送现场检查局、审慎局和法规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⑵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后检查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
银行所说的"贷款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所谓贷前调查就是在发放贷款前对借款的收入情况、还款来源、担保等情况进行系统的调查;
贷时审查就是在发放贷款时,经过贷款调查人员进行详细的贷前调查后向审核部门提供借款人申请借款的相关资料及调查报告等文件,再由贷款审查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
贷后检查就是在发放贷款后定期对借款人进行跟踪调查,以确保贷款的安全。
⑶ 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问题的工作部署和总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视频会议精神,****行党委高度重视,行动迅速,2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工作,成立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分行实施方案,结合本行实际,研究制定了“****分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了活动内容,把各阶段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把各阶段的安排细化到每月和每周。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委及时组织召开行务会议进行贯彻部署。组织学习了银监会周慕冰副主席对全国银行业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讲话和总行刘梅生副行长视频会议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关系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树立,关系到我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我行支持“三农”的实效,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分管行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计划信贷、客户业务、财会信息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划信贷部,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银监部门和总行的有关要求。
三、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结合总行和银监部门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组、以部室自查为小组,将清查任务层层分解。同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室开展情况按照时间和步骤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要求各部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规范经营,开展贷款行为和收费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同时加强对营业室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指导,帮助营业室规范收费服务,并以此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贷款行为和中间业务收费合规意识,更好地服务社会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和重大负面舆情。
四、自查基本情况
(一)贷款业务收费自查情况
对照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我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七不准”和“四个公开”对中长期贷款业务进行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如下:
(1)不得以贷转存。我行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在贷款叙做过程中严格贯彻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存在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作为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2)不得存贷挂钩。我行以企业客户在我行存款作为企业贷款受理的建议,但不存在作为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3)不得以贷收费。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企业客户接受与贷款业务无关的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情况。
(4)不得浮利分费。我行不存在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我行接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从业人员组织学习,禁止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严格约束,防止出现误操作收取费用的行为。
(5)不得借贷搭售。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向企业客户捆绑搭售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以及购买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作为企业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的情况。
(6)不得一浮到顶。我行不存在将企业贷款利率笼统上浮至最高限额的情况。
(7)不得转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业务中银行应承担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转嫁给客户,严格约束,防止出现收费的行为。
(二)结算业务收费自查工作情况
⑷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存在的缺陷及处理方法
给企业发展和个人消费发放贷款是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之一,可是,只要资金出了银行的大门就有收不回来的风险。从账面上看,2004年底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为13.2%;绝大多数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未达到8%的法定监管要求。为此,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是国有商业银行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及早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一、信贷风险的成因
首先,与国有企业负债过多、效益较差有关。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出现困难,国有企业改革举步维艰,资金周转不灵,抗风险能力很低。当市场略有变化,营销出现困难时,资金运动立即受阻,偿债能力大大降低,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风险势必会在相当程度上转嫁给银行。其次,与银行经营管理方式有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经营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视安全性。二是银行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责权对等的管理机制,一旦贷款出现问题,很难分清责任,更谈不上追究责任。第三,与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关。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住房信贷、汽车信贷、耐用消费品信贷、助学信贷等业务迅速发展。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第四,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有关。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
二、提高贷款质量、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的对策
第一,以转变观念为前提。在经营指导思想上要实现由追求“数量”到注重质量的转变。把贷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视为银行信贷工作的生命线,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确立效益最大化和资产质量最优化的经营目标。要树立竞争观念,正视银行的现实,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拓竞争,改变粗放式管理,实行集约化经营战略,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要树立发展的观念,不断开拓业务领域,实施规模经营战略,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
第二,以选择贷款客户为基础。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选择贷款客户,抓住优良客户,压缩中间客户,清理不良客户。企业信用等级是对客户质量的综合衡量,是决定贷款安全性和效益性的主要因素。
第三,以建立信用制度为保证。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信体系是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保证。
第四,以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为根本。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第五,以加大清收不良贷款的力度为关键。商业银行目前不良贷款数量较大,清收转化的难度也大,而且大部分是历史上长期积累形成的,责任不清。为加大清收转化的力度,要广开渠道,充分依靠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帮助,抓住时机,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清理各笔风险贷款。同时,要采取适当奖励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清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要根据不同的风险贷款,充分利用银行的优势、积极引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还贷、付息能力,对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及时停放贷款,积极处理抵押品,收回旧贷。对宣告破产的企业,要依法清收银行贷款,要运用法律手段排除风险,紧紧依靠公、检、法、工商等部门的配合,抓住时机,逐户上门清收,对“老大难”、“钉子户”要敢于碰硬,依法起诉,抓典型,动真格,重点突破,扩大影响,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
⑸ 我在一家商业银行做信贷工作,向单位提出辞职,行里以我现在有一笔逾期贷款为理由不批准,并且威胁说如
你离职与有逾期还款,没关系的吧~
不要怕,建议硬辞职试下~
若只是偶尔逾期一次,又不是欠款长期没还,是没事的,具体看量刑图:
⑹ 2018年上半年银行业整治工作进展如何
近日从银保监会获悉:2018年以来开展的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回归本源、脱虚向实。上半年,共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798家、罚没14.3亿元;处罚责任人962人,其中罚款3026万元,取消175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银行业从业及高管任职资格。
重点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之比,已由高峰期的120%降至100%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上半年修订、出台各类制度9400余项,着力补齐制度短板。
⑺ 北京银行业协会倡议:防范套取银行信贷、挪用个人经营贷进楼市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从完善贷款合同约束惩戒条款、规范中介机构管理、防范舆情声誉风险和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等方面向会员银行提出倡议,防范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进地产
观点地产网讯:3月19日,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向各会员银行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工作的倡议书》,从完善贷款合同约束惩戒条款、规范中介机构管理、防范舆情声誉风险和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等方面向会员银行提出倡议,防范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表示,《倡议书》的发出主要是为配合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和人民银行人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下发《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 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落实执行以及监管部门近期开展的个人信贷业务专项整治工作。
倡议完善个人贷款业务合同中对借款人行为的约束性条款,重点针对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不诚信行为设定惩戒措施,并对借款人进行充分说明和提示;同时加强银行员工行为管理,积极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和警示教育。
倡议规范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严格落实名单制管理要求,明确中介机构业务职责边界,加强对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和监控。一旦发现有中介机构打着银行旗号向不符合条件客户兜售个人经营性贷款或协助客户伪造贷款资料的,应立即中止业务合作,及时予以公开谴责,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倡议加强舆情声誉风险管理,如在互联网或其他渠道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盗用银行本银行名义命义向不符合条件客户兜售个人经营性贷款类产品或协助客户伪造贷款资料的,应及时在官网向公众公开澄清,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倡议书》提出要认真履行《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的各项要求,加强强化个人贷款业务尽职调查,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并积极开展针对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提示,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政策宣导,重点对套取和挪用银行信贷资金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行警示教育。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称,下一步将继续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个人信贷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个人的行业惩戒措施,确保各项监管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另据公开报道,3月18日,上海银保监局将针对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目前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3月16日,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保监局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已完成个人经营性贷款自查的银行网点共4501个,排查个人经营性贷款5678亿元、个人消费贷款2165亿元,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