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朋友父母贷款买房
明确告诉你女朋友:不会借了钱来帮她的,因为你没这义务。如反过来她会这样帮你吗?你只尽自己的能力来帮她,但不愿透支以后的生活来资助她。相信你读了这么长时间的书,家里也所剩无几了吧?在没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之前,先报答女朋友的父母,这叫什么事啊?
Ⅱ 父母为女方买房付了首付,给了装修钱,剩余贷款由男女双方还贷。房产证上写了男女双方名字、如果在男方同
有权分割房产的。
虽然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但婚后还贷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如果婚姻破裂,女方可获房产权,但女方需要向男方补偿婚后还贷这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的一半金额。
Ⅲ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另一方出资装修,离婚如何分
问:婚前男方买的房,女方出资装修,结婚后贷款一起还。如果两年以后离婚,房子和已还贷款怎么分,装修的费用可以要回吗?房产证是结婚以后办理的,但名字写男方的名字,又怎么分,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可以算平分吗? 答:新《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依据上述规定,在夫妻之间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某项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毫无疑问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期房的预售制度的存在以及房屋产权证的取得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和实际取得房产证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如果在这个时间差当中恰好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也即,夫妻一方在婚前先与售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办出产权证之前又与他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应如何认定房屋的权属性质?到底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答案是房屋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理由如下:
1、财产按法律上的概念是对民事主体有经济价值的权利,包括债权、物权以及知识产权等。男女一方婚前与售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即对售房人享有请求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过户的权利,此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债权;产权证办出后对房屋享有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物权(所有权)。
2、由于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因此,男女一方婚前对售房人享有的请求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过户的债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当购房人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之后,购房人享有的对售房人的债权即告消灭,变成了对房屋享有的物权(所有权)。
3、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债权变成了物权,没有先前的债权,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物权(所有权),物权是债权的转化形式。由于债权在此种情况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而物权(所有权)又是由债权转化而来,因此,若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屋,婚后才办出产权证的,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即使是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取得产权证,并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此种房屋仍应认定为婚前财产,同样此种贷款属于婚前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房屋所有人无法按时还贷时,银行无权向夫妻另一方主张权利,要求还贷。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由于还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不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有权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归还已还贷额的一半。
5、对于男女一方父母在婚前为双方结婚而出资购置的房屋,应当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对于男女双方父母在婚前为双方结婚而共同出资购置的房屋,应当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分割财产时按买房时的出资额认定夫妻一方的相应份额,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但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办理房产证时,双方同意上面书写两个人的名字时,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双方约定婚前所购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你所述情况,所购房屋应归男方所有,如果房产写你二人名字,则属于你二人的共同财产。由于该房屋属于贷款所购,因此,对于二人结婚后还贷部分及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二人平分,以前的部分归男方所有。
Ⅳ 婚前买房 男方父母出首付,女方父母出装修费,男方一个人还贷,房产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财产,即使没下来产权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女方用于装修的钱款,只能说是婚后损耗,不能纳入房产内部,因此离婚这部分财产是不计的,当然协商离婚可以或多或少得到一些补偿罢了,但一个前提就是你能提供装修款是你出的证明
Ⅳ 婚后买房父母买房夫妻装修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一,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房产属于一方父母所有,夫妻只能按照出资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三,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Ⅵ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用女方的名字贷款、但是贷款也由女方父母偿还、(父母已退休无法贷款、所以用
如果有证据证明钱是女方家出的算是个人财产
Ⅶ 婚后女方父母首付买房,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上签署女方姓名,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按照人民法院报2010年11月16日公布的《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
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方所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2 各方占有比例按照首付、装修实际发生费用比例计算;
3 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双方同等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