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和老公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产权证上能写我们父母的名字吗
不可以,公积金贷款有规定,房产证名字必须是贷款人本人,若是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必须提供登记证)可以办理贷款代扣,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签订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只有在登记的情况下才可以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办理带看的账户必须是房产证的名字最多是夫妻两个人。
② 婚后买房,房产证可以加父母名吗
产权人同意,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加名:
1、在房屋未还清住房贷款的情况下,需要银行同意变更贷款合同。
2、无房贷情况下,需要征得产权人同意,非夫妻关系需要立定赠与协议,并公证后可以办理加名。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权人,共权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填写几个人的名字。
其作用是证明此房屋的产权是为几个人所共有。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2)夫妻贷款买房产权给父母扩展阅读: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规定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③ 买二手房以夫妻名义贷款房产证上可以加父母名字
如果已经购买,已经办理了贷款,想加上你的爹妈名字在你们房产证上,
需要你还清贷款,无抵押,之后,办理完毕你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才可以办理加名字手续,
如果是没有买呢,也没有办理贷款。可以有你夫妻俩和你爹妈一起去办理购房手续,签署你们四人名义购房合同,就可以,以后办理房产证,就是你们四位的名字
④ 请问如何自己贷款给父母买房,房产证只写父母的名字
可以写父母的名字。
银行贷款买房条件:
(1)借款人所需条件
1. 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2)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3)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⑤ 婚后以自己名义贷款买房给父母住,父母做首付,妻子不参与还贷,如果以后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必须书面约定婚内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离婚不涉及财产分配。
⑥ 婚后老公贷款给父母买房,房产证写父母名字,那么这个房是婚后财产吗...
分不了房子。
但是如果是以婚后出资作为首付,女方可分得首付的一半。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补充问题中:
别的房子是谁的房子?
⑦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能否有夫妻和父母的名字产权是如何分配的
1、可以有父母的名字
2、没有标明产权比例就没有主次之分,三人平均拥有。
3、不想平均分配房屋,需要在房产证上标明每个人所占的产权比例。
⑧ 婚后贷款买房由父母承担还款房屋产权
具备以下几点就不是夫妻共产
1房产证无对对方名字
2首付是父母出的(你给钱给父母,父母那这笔钱给你买房不算(婚前给的钱除外))
3证明月供是父母出的(同上自己给钱给父母,父母再帮你给月供不算)
⑨ 夫妻贷款买的房子可以加上父母名字或者过户给父母吗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
就可以申请过户住房给父母,或房产证增加父母名字,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