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两个人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夫妻两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在这四个里面选出最小值就是可以贷到的额度:
1、以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夫妻两人的月工资总额+夫妻两人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夫妻两人的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计算: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所购买的房屋面积超过平方米,贷款额度最高是所购房款的70%;面积在90平米以下,贷款额度最高是所购房款的80%。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自己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选好房后,按规定交付首付款,签订购房协议;
2、携带购房协议、身份证、公积金缴纳凭证等前往委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3、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填写,然后将其和相关材料一起提交委托银行;
4、银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对购买房屋进行价值评估;
5、带上房屋评估报告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6、办理担保手续或抵押登记等手续;
7、委托银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划款;
8、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房屋经销商的账户即可。
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1~2个月左右,如果贷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银行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然后再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受理后,会在10个工件日内审批通过,然后再回银行办理一系列合同签订、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之后才能放款。
㈡ 在武汉,夫妻两人买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武汉招商银行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的确定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按房屋评估基准日起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
2. 一手房最长30年,二手房最长20年;
3. 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另加5年,即男性职工不得超过65岁,女性职工不得超过60岁;
4. 贷款期限超过本条规定任意一项期限的,以其中最短的期限作为贷款期限。
㈢ 武汉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需看当地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武汉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及用途尝试了解。
㈣ 武汉夫妻公积金余额共有34万二套最高能贷款什么
公积金贷款按两个方式计算的,一个是余额的倍数,基本是10倍;还有就是缴存比例,按照缴存的基数和比例计算的,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app查询,也可以在那个上面计算贷款额度。
看你的34万这个数不好说具体数额,因为年限多长了,缴存基数,比例都没确定,一般两个人待40万是底线了,高的每人能到60万。
㈤ 武汉,个人月缴公积金500,系数12%的话,自己最多能贷多少钱夫妻两个人呢
信息不全,自己计算吧。
三、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缴存时间 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7
12<缴存时间≤24(月) 1
24<缴存时间≤36(月) 1.2
36<缴存时间≤60(月) 1.5
缴存时间>60(月) 2
注:
(1)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2)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3)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