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父母首付,婚后用女方公积金贷款但还是父母还贷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丶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父母的名字,那这个房子就不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你父母的财产。
二丶如果房产证上是写的你一个人的名字,那就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㈡ 婚前贷款买的房,婚后由父母偿还要有什么证明材料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由父母偿还贷款,那么可以由儿子和儿媳出一个证明材料,证明房子是由父母偿还贷款。
买房贷款。
买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贷款买房的流程为:看房前准备—实地看房—排号、挑选房源—认购、交定金—网签、签合同、付首付—贷款—收房验房—交税—办房本,下面会具体介绍一下这些流程。
贷款买房的具体流程
①看房前准备看房前,首先要确定自己要买的房产类型,然后根据所购房的类型合理分配资金。
②实地看房了解整个楼盘的具体情况,如购买的是现房,可以直观地看到房屋的结构、户型,也可以向置业顾问询问周边的配套及规划建设等相关问题;如果是期房,只能通过看户型图来了解房屋的结构等,由于周边配套还在规划中,购房者可以查询周边的规划文件。
③排号、挑选房源一些集中开盘的楼盘,开发商会让购房者进行排号,等到真正开盘那天,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选房。选房时,购房者可以提前制定好备用方案,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考虑,包括:地段、价格、周边市政规划、环境配套、房屋结构和朝向和物业管理。
④认购、交定金选好房子认购前,购房者需要提前准备好购房资质审核的材料,在签订认购书后将材料交给开发商工作人员。同时,认购时,还要缴纳一部分的定金,定金会有收据(银联小票),定金缴纳金额不会超过合同表明总房款的20%。
⑤网签、签合同、付首付提交购房资质审核后,一般10个工作日就会出具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开发商会通知购房者前来签订购房合同。(现房:现房买卖合同;期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看合同中有无空白条款,补充协议中的权利义务是不是对等、违约责任和赔偿有没有写清楚,交房日期和交房标准是否清晰等等。支付首付款,一般售楼处都会有pos机,刷卡支付的银联小票要收好,等着拿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发票。一般当天就能拿到。
⑥贷款如果有银行的工作人员驻扎在售楼处,购房者可将准备好的材料交给银行。放贷时间与银行办理速度、楼房封顶情况有关。以北京为例,期房的话,商贷、市管公积金贷款的放贷时间在封顶之后,国管公积金贷款房贷时间与是否封顶无关。
⑦收房验房购房者需要等开发商通知收房,注意收房时间。验房时要仔细核验房屋的每个细节,也可以找专业人士来验房。查看“三证两书一表”,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这些证件,可以拒绝收房。
⑧交税收房后,需要到地税局办理交税业务。一般来说,商品房需要缴纳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然后缴纳物业费、取暖费、停车位等费用。
⑨办理房本贷款买房,购房者只需把准备材料交给开发商即可,一般情况下,房本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现房)-270天(期房)发放。
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①个人征信记录良好个人征信非常重要,如果有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逾期记录,那么基本上银行不会贷款给你。
②收入证明收入证明要覆盖个人名下负债的2倍,银行流水的月份,需要按照具体银行的要求来出具。
③保存好购房发票贷款买房的发票有首付款发票、贷款发票。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在交税时需要拿着这两样发票去交税;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存在面积差的情况,开发商一般会重新开一张首付款发票,并且回收之前的发票。如果不小心把首付款发票弄丢了,开发商是不会换发票的,而且还需要购房者去办理发票丢失的手续,因为发票是没有办法补开的。
④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满足连续足额缴纳12个月的公积金,并在申请贷款前仍在缴存中。相比商贷来说,公积金贷款时间相对比较长。
㈢ 婚前买房,婚后父母帮还贷,离婚怎么分
父母要用以自己名字开立的银行卡来付月供,即以转账的方式交每个月的房贷,这样就可以证明是父母在交房贷。
主要看房产证的名字。婚后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证据了。
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这房产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分割房产。
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前购房,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写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3)婚前公积金贷款婚后父母还款扩展阅读: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认定为房屋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就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无需再有其他书面约定。而实践中还存在着,一方婚前所购个人房屋结婚时尚存在银行贷款,主贷人的父母在婚后帮助还贷的情况。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财产分割。
㈣ 婚前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只有我有公积金还贷,婚后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吗
请看下面《婚姻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㈤ 婚前男方公积金买房 婚后男方父母还贷 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嘛
法理上,婚前在房管局备案,购买的房,这是婚前财产。
当然,因为设计到还款问题,官司你还是可以打一打的。因为你也说了,还贷,公积金是你前夫的。另外部分是公婆还的。公积金还贷有据可查。你最多可以打到公积金还款数量的一半。
而这部分还款,还有很大一部分偿还的是利息。所以,打官司你能拿到的部分,相对于房子来说,微乎其微。
㈥ 2015新婚姻法 婚后父母出资付首付买房女方个人用公积金还贷,离婚后房子怎么算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一方,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婚后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6)婚前公积金贷款婚后父母还款扩展阅读:
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分割: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 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㈦ 婚前公积金贷款婚后可以另一方公积金还款吗
另一方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款的。
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单位开具的支取证明信(注明:支取原因、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公积金账号、支取金额),身份证、借款合同、房本(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本人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与贷款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发票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当月打印贷款余额对账单一年并加盖银行印鉴(支取当月持借款人身份证到放贷银行打印一年的对账单,要体现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余额、每月还款额),几年没有支取打印几年的对账单。
㈧ 婚前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婚后能不能用另外一方的公积金还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当借款人由未婚变为已婚或再婚后配偶信息发生变化时,其配偶的公积金存款可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在办理委托扣划还贷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前往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信息变更。如借款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出具同意其配偶办理信息变更的书面授权委托,待贷款信息变更后再按委托扣划还贷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㈨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父母出的首付,婚后男方公积金还款的钱男方父母出,结婚后属于共同共同财产不
该房产的房产证上写上女方名字与不写女方名字还是有些差别的,建议加上女方名字。 1、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若为“共同共有”,该房产你们双方一人一半,若设定为“按份共有”,则双方按设定份额拥有相应份额。 2、房产证上未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该房产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该房产分割方式采用协议处理。附上该法条款,你看了就明白了。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㈩ 一种情况是婚前父母帮忙买房付首付,我个人公积金贷款还款,假如婚后,依然只用女方公积金还款的话,不是
都一样 ,公积金都为共同财产。但婚前买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父母支付的部分为单方财产(视为父母对单方子女的赠与)。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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