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产已过户,但买方原因贷款不批准,怎么办
房产已过户,但贷款却不批准,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你当房产开发商或者中介都是智商欠税呢!
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出现房产已经过户,但贷款批不下来这种事情发生。
现在买房的人很多,但是大部分人都是通过贷款买房,而在贷款买房的时候肯定是要经过银行的审批才能知道能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而银行通过贷款审批之后,一般都是必须完成过户手续之后才能签订按揭贷款抵押合同的,因此有些朋友就会有疑问,假如房产已经过户了,但是银行贷款批不下来怎么办呢?
事实上这种事情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一般是不会出现的,我们来看一下办理房子按揭贷款的流程就知道。
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一旦双方确认达成买卖意向之后,双方就需要签订一个购房合同,只有签订了购房合同,才能够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
2、提交定金。
如果买方确认已经要买下这套房,在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就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一定的金额交纳定金。不过在这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在缴纳定金的时候,一定要跟开发商或者房产中介通过书面的方式确认,如果房贷办理不下来定金应该怎么退还,从而避免之后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9、等待银行放款。
办理完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之后,一般需要15天到一个月的时间,银行就会放款。
从购房的这个流程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银行贷款审批的流程是放在房产过户之前的,只有银行贷款审批通过了,才有可能走到房产过户这一步。如果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银行的要求,房贷被拒绝了,那就不可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出现房产已经过户了,而贷款审批不通过的情况。
当然不排除题目所说的这种情况是你跟朋友之间出于信任所做的房产交易。比如你们双方是熟人,然后在私下自己达成了交易,而为了避免交一些中介费,你们就自己办理了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接着在不了解银行房贷政策的情况下,就先把房产过户到了对方的名下,然后再去银行申请贷款。
但这种操作一般是申请不了房产按揭贷款的,只能以消费贷款或者经营性贷款的名义去向银行申请。如果你在申请贷款的过程当中不符合银行的条件而被拒绝,那只能由你们私自交易房产的双方承担损失。
㈡ 卖了房子房产证已经过户,买家按揭贷款银行不批怎么办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建议及时沟通,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那么你有权收回房屋,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买房承担。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㈢ 二手房交易,已经过户给了对方,可是银行贷款迟迟没有
二手房过户是指买方和卖方在确定房屋交易后,双方在房屋交易中心进行房屋过户,由卖方过户给买方的过程,包括水电煤的过户。
二手房过户流程是:
1,买卖双方在经纪人的协调下,达成基本的价格、付款、物业交割等意向,决定见面细谈;
2、买方准备定金1-2万、本人身份证明;卖方产权人(含共有权人)准备好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如卖方房产有抵押情况,需要带上原向银行借款的合同及相关材料,以备经纪人查询并给出还款建议。);
3、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见面,协商签定买卖合同具体事宜;
4、在经纪公司见面协商买卖事宜(合同签定是最重要的,所有的承诺都不要轻易相信,特别是卖方和经纪人的口头承诺不要随便相信,应该要求写进合同。);
5、买方应要求经纪人严格审查卖方的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同时要求卖方明确房屋的建筑年代并可写进合同;卖方应要求经纪人将买方的付款方式明确在书面合同上(一般商业贷款的方式,下款时间在买方产权证办好后3-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不要相信经纪人说的贷款要10个工作日左右时间,除省市行公积金贷款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才下款外。推荐大家接受中介公司提出的交易过程中将资金托管在房产局资金监管处的要求,特殊情况除外。);
6、签定三方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中介都会有格式合同提供,考虑到每套房子都有其特殊的交易状况,提醒大家要把前面协商的具体事项写进合同,同时还应就房屋的户口迁移时间、有线电视、装修、其他附属设施及车位、车棚、地下室等条款签进合同);
7、卖方在签完合同时手里应持有买卖合同、定金、中介公司开出的收件单;买房手里应持有买卖合同、买方的定金收条、中介公司开出的中介费发票(不建议在签定合同时就缴清中介费);
8、卖方将房屋的抵押解除(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买卖双方协力解押的话,买房的资金不要直接交给卖房,而应三方一同到银行将此款打进卖方的还款帐户,最好事前约定当天就可以完成注销抵押时再办理。);
9、约定申请产权过户时间,中介在网上打印存量房交易申请书,三方一同到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卖方产权人必须全部到场,并带着身份证原件;买方带身份证原件、首付款及贷款材料。);
10、办理完首付款交付给卖方或者是托管在交易市场手续后,三方一同到柜台申请测绘并登记过户手续(交易收件单一般交由经纪人保管,此时缴清中介费或缴大半中介费是合适的时间);
11、三方一同到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办理买方的贷款资格预审手续(南京市内的贷款担保、公证、土地证等手续费总额一般为1300以内,其中商业贷款为500元以内,公积金或者组合贷款不会超过1300元。此费用由买方承担,注意此费用为上限,多交可视为被中介欺诈);
12、买卖交易审核10天后,三方一同到交易市场,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领取新证,并将新证及相关材料送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办理下款手续(如果首款是托管在交易市场的,此时可以由卖方取出了,而尾期房款一般此后3-5天可以到达。);
13、卖方应在尾款交付前将房内户口,水电物业等费用结清;
14、银行贷款下达后,三方应先验收交割物业无误再去银行或者担保公司领取下款存折、还款存折,卖方拿到全部房款,买方接受所有物业后宣告交易完成(一般情况下,此时视为中介服务的完毕时间。);
15、买方过30天左右时间后去银行或者担保公司领取自己的产权证、土地证及贷款抵押合同等材料。
㈣ 房产已过户,但因为买方的问题贷款批不下来,怎么办
正规的渠道情况下,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说银行的贷款并未审批通过,那么就不可能先去办理过户,在不专业的中介也不可能犯这个错误。
如果遇到上述已经真实过户情况要如何处置?对于卖方而言,肯定很糟心,毕竟房子已经过户,但真的碰到这种情况,其实卖方是包赚不赔的,卖方可按照合同约定去主张要求买方全款购买,如果买房不全款,即构成违约,卖方只需要起诉买方,不仅可以收回房子还可以没收买房已经支付的首付款,包赚不赔。
㈤ 房产过户后买家不银行,导致迟迟不放款怎么办
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方除可以要求买方继续支付房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或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此外,卖方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并按照买卖合同违约的比例扣除违约金。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买方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如不能按时以现金形式补足,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所以说,买方在确定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购房时,一定要再三审核自己购房资格,准备充分的贷款所需材料,争取顺利通过银行贷款审批,避免出现银行拒绝放贷的情况,影响到买方利益。
㈥ 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后买家贷款不下来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后买家贷不下款需要取消交易,如在合同中买方贷不下款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属于违约的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房子过户后买方贷款迟迟不办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