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父母出资女儿贷款6

Ⅰ 父母出资大部分房款,并用已婚女儿的名义贷款购房,怎样才能变更成父母自己的名字

好复杂,现在的社会信任危机啊。
1.所作公证类型不对,做出资比例公证即可
2.现在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健全,不用太过担心,不过有个房产确实能安心点
3.等贷款还清可以添加
4.这个得咨询律师
5.确实共同分配。立遗嘱并公证,父母为唯一继承人即可。
6.不收费的律师不是好律师,呵呵

Ⅱ 子女公积金贷款买房,由父母出资,如今子女想独占房产,怎么办

首付是父母出资的话,算赠与金钱。因为房产证的名字是子女的、公积金贷款按揭是子女的名义,房产一定是子女的。如果你想反悔,可以索要赠与的现金,不能索要房产份额。

Ⅲ 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以女儿名义贷款,但首付和还贷都是父母,这属于婚后还是婚前财产

婚后女方家长以女儿的名义买房贷款,那么这个房产属于女儿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属于女儿婚后财产,应该是以女方家长的名字买房,就不是女儿的婚后财产。

Ⅳ 父母出资给女儿交的首付,共同还贷款,父母不还贷款了,女儿怎么办

你好,父母出资给女儿交的首付,共同归还贷款,如果父母不还贷款的情况下,女儿只能自己归还贷款,毕竟父母年龄大了,女儿应该自己承担还款的义务。

Ⅳ 父母出资给女儿买了经适房,贷款的名份是女儿的,但还款是父母的钱,每月都由母亲的帐上转到女儿的帐上还

就看结婚后谁来还款,母亲转账还款,那就跟男方办毛钱关系没有,因为是婚前财产,也有购房日期,又是由母亲帐转账还款的,这个都证据。要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那离婚就得适当给男方一点,毕竟婚后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款的呀!

Ⅵ 如何认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偿还购房贷款行为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从审判实践来看,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情形主要分为两种:(1)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2)子女以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由父母缴纳部分出资款。
其中第(1)种情形属于典型的赠与行为,根据上述第7条之规定,该不动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第(2)种情形,也可规避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

Ⅶ 父母出资按揭给女儿买房,名字是女儿的,每月月供都是父母在缴纳,女儿现在要卖房子,父母不同意

在法律层面上,房产证上名字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父母出资的这种情况属于赠与,即便有手续赠与的行为也是不支持返还的,法律也不保护赠与后的返还。但你女儿不顾亲情一定要卖的,父母可以申请退还你们给她的购房资金和一部分利息 。
不过,同时有法律条款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下,父母可以撤销赠与:
一是,你女儿严重侵害你们,
二是,你女儿对你们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是,你们和你女儿有没有签订赠与合同,如果有但你女儿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你们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为一年,从你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面三个原因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如果女儿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你们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同时提醒,父母最好用发律师函的方式行使该权利,这样更有利于举证。

Ⅷ 父母想以女儿名义贷款买房,房产证上登记母亲和女儿名字,但女儿已婚

你好:只要父母不用女儿偿还贷款就可以。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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