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宁波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可以缓解居民的购房负担,单位和职工个人有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所以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保障性和强制性。有些人需要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不在原单位就职或者因各种原因不得不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哪些条件,又该如何办理呢?以宁波公积金提取为例,听小编给你分析,一一给你罗列。
宁波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开的住房公积金单也行,但必须有单位的财务印鉴章和法人章)。
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适合购买商品房并办好房产证的)。
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已付30%以上购房款的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分期买房的)。
银行开的还贷明细合同以及复印件。
公积金中心发的密码卡(就是银行卡一样的卡),如果是提取夫妻的还需要有结婚证和户口本,证明是夫妻。
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支取的,还要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时,代取公积金还会要本人亲笔委托书才能代取)。
如果你的户口在宁波市范围外的,还需要暂住证(外地户口本)。
提取流程
宁波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间限制
提取业务的办理除节假日外全月都可以,公民提取应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即可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更了,应在变更一个月内到住房公积金存办网点做变更登记。
宁波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一般状况下,申请日起三天内就会到账。
12329短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非紧急类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如果有不明白的当然你也可以打公积金中心的电话进行询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各地12329短信平台建设、开通和运营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所以他们的帮助还是很到位的。
贷款步骤
1.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2.贷款需求备案、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
3.选择贷款担保方式,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且房屋他项权证交受托银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选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选择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所购住房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由受托银行保管。
4.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自筹资金交付的方式交易双方,既可在担保公司(受托银行)见证下交付,也可选择由受托银行监管支付。
5.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可由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放款随着银行贷款利息的逐渐提高以及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取消,购房采用商业贷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越来越高。如果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办法。
7.审核、审批、审核
8.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以上就是有关宁波公积金提取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B.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C.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带什么资料
您好,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D. 宁波提取公积金帐户里面的余额需要带什么材料
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 提取公积金还贷需要什么材料
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以下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您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假如是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贷款的话,那还需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及明细(当年有效)。
F. 宁波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G. 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前提条件,要求申请人是用来购买住房的,或者是退休了,再者就是要出国定居等。情况不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就会有差异,地区不同可能也会有差异,今天小编就以秦皇岛为例,跟大家讲讲不同的情况提取公积金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提取申请书,可以从中心网站下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结婚证或户口簿,如果提取房主本人公积金的不需提供,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二、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资料
1.提取申请书,可从中心网站上下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本人公积金的不需提供,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购房借款合同,首次还贷提取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自第二次还贷提取起仅提供原件
6.与贷款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发票或房产证,首次还贷提取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自第二次还贷提取起仅提供原件
7.个人贷款对账单,一般来说,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当月需到放贷银行信贷部门打印对账单并加盖银行印鉴,,如果是连续多年未提取的,需打印多年的贷款对账单
三、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资料
1.提取申请书,可从中心网站上下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因工作调离且户口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材料
1.提取申请书,可从中心网站上下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工作调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外地户口簿或户口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同情况提取公积金由应该准备的资料,希望你能够帮到你们。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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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宁波公积金怎么提取,都需要什么
本人刚提取过,要银行贷款合同,存折,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单位的公积金提取书,及所有这些的复印件
I.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改办签发的《交款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房改办印制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报表》或《职工购买集资房名册》或《计算表》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购买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购房人关系的证明。
5、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 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九、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9)宁波市公积贷款提取需准备资料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