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了留下来的贷款属于遗产吗

『壹』 父亲去世,欠下的贷款需要儿子偿还吗

儿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

第一、在一般情况下,“父子”作为两个独立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儿子是无需对“父债”进行偿还的。

第二、在继承的情况下,儿子有限度地需要对“父债”进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也就是说,如果父亲死亡并留有遗产,儿子一旦继承了财产,就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当然,如果儿子放弃继承的,对父亲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1)父母死了留下来的贷款属于遗产吗扩展阅读: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儿子确实需要偿还“父债”。

在我国法律上有“债务转移”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5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举个例子,假如父亲向第三人进行借款,儿子自愿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且第三人同意,即可以构成债务承担,儿子一旦成为合同义务人就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贰』 父母亲去世后,财产该由谁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财产的继承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顺序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

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2)父母死了留下来的贷款属于遗产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叁』 父亲去世了贷款需要我还吗

你好,你父亲去世了,担保人是其他的人,但是家庭偿还能力不强,没有留下遗产,如果要还,是找子女还钱还是妻子,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如果要还,银行不能直接从子女或妻子的银行卡中直接扣钱。借款人死亡后 其债务在其遗传范围内优先偿还, 担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其孩子妻子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望采纳!!!!

『肆』 一个人死后,他生前的全部贷款家人必须全部偿还吗

一、贷款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二、对于人死了,贷款如何处理?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遗产清偿该人的生前债务,这其中当然包括房屋按揭贷款这类的债务,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父债子还”等观点,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1、如果贷款额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那遗产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银行则取得该人的遗产所有权。

2、如果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包括贷款),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总之,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觉得划算,那就取得遗产所有权并承担归还贷款的责任;如果觉得不划算,那可以放弃继承权,把所有的遗产交给银行去处理。

如果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必须银行举证),则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还款责任,这个时候就不仅仅是以遗产为限了((这方面的情况,有多种情形,这里就不讨论了)

『伍』 父亲死亡后银行贷款怎么处理

债务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债权人以债务人遗产为限受偿。
也就是说,如果你要继承你爸爸的遗产,比如房子,车辆之类,那么在这个房子价值范围内,你就要替他还贷款,超出的部分你不必承担责任。
如果你觉得你爸没留下什么财产,只有一屁股债,那你就声明放弃继承,那么银行就会申请法院,把你爸爸的遗产清点拍卖,能收回多少算多少

『陆』 如果父母双方过世,生前所借贷款谁还且无继承人

拿字据到其遗产继承人处索取~遗产范围内来偿还~
继承人来偿还~还有句老话说的为父债子还的说法~~
找他的继承人偿还 谁继承了死者的财产 谁来偿还~

那要看是那种情况了 !如果是银行债务请参考以下!个人的那就父债子还了!!!!
1、第一种情形,如果此人没有任何遗产去世的,其生前所欠债务也就一笔勾销了。其家人(父母、子女、配偶)在法律上没有义务替他偿还债务。

2、第二种情形,此人有遗产,且有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此人去世后,其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的,其遗产应当用来偿还债务;继承人不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比如债务是100万,遗产是150万,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150万财产中偿还100万;如果遗产只有50万,则继承人实际上就没有遗产可以继承了,但是对于余下的债务也不用承担责任。

3、如果他有名下的房产,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拍卖,一拍卖所得实现债权。不过如果债务人有需要抚养的人的,法院在处置的时候应当考虑到被抚养人的利益

『柒』 父亲去世留下的债务需要儿女偿还吗没有留下遗产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7)父母死了留下来的贷款属于遗产吗扩展阅读

案例:

金某和于某是生意上的朋友。因资金周转困难,金某向于某提出借20万元钱渡过难关。于某二话没说就通过银行转账给金某20万元,金某也给于某出具了书面借条,并承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息。

借款3个月后的一天,金某却因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于是,于某将金某的配偶及儿子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及利息。

被告金某的配偶辩称:金某所欠的该笔债务是做生意投资了,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金某去世后,没有遗产可供继承,所以不应该由其来偿还。

被告金某的儿子辩称:父亲没有什么财产可继承的,且自己也声明放弃继承了,那么该笔债务就不能由其来偿还。

《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被告为金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告于某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合理合法,但该债务应由二被告在继承金某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原告的借款20万元及利息。

『捌』 父亲死亡,银行里的存款属于遗产吗

你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不管登记人是他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是他俩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你爹那一半财产,可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当事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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