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一方意外去世,该如何还款
一方不在了,但是你们有共同的财产,毋庸置疑的肯定是你要承担所有的还款义务的哦
B.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一方去世贷款还没还清,他的父母要还贷吗该怎么办
不用还贷,以家庭为单位不包括父母,只是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其他人员都不能算是家庭为单位。
C. 夫妻共同贷款,一方去世,另一方可否减免贷款
基本上是没有希望的,银行很古板的,他根本就不会去理解你们的,他只知道钱要收回,如果没有就把你抵押的东西拍卖,是不讲一点人情的,再说像你家的情况也不构成优惠的基础,如果你爸爸只还她的一部分,那么银行可能会卖掉你妈妈的那一份,这只是我们的建议,具体有没有其他的优惠和宽限你还是可以去咨询银行方面。
D. 夫妻贷款买房一方去世怎么办
您的房屋是以夫妻共同名义购买的话,剩余贷款是由您负责归还的。房屋是一个抵押品,银行如果收不到贷款本息,就会将抵押品收回,怜悯与同情在银行是不存在的。
当还完贷款后,房产证就属于您的了。前提是您必须将先夫的名字去除,以免日后发生争产的纠纷。
E. 夫妻双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一方因病去世,另一方如何还款,可更改还款年限吗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F.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一方只付了首付一半就因病过世,房产该如何分配
可以作为男方对房产份额的认可,但不够全面(注意下面第4条)。
1.如果购房先于结婚,房产所有权归男方;如果是婚后购房,双方均有权获得房产所有权。
2.婚前男方为房屋支付的款项归男方。
3.婚后支付的还贷款,即使都是男方挣的钱,理论上也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4.婚后房产升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有。
5.离婚后占用房产的一方给予另外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G. 夫妻双方贷款后一方死亡,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夫妻双方贷款时,一般情况下应该有物品抵押或者有担保人才能贷款,所以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后,贷款还不上时,抵押的物品就会被拍卖,或者由担保人进行偿还。
H. 夫妻贷款买房一方去世后贷款由谁来还清
法律问题:夫妻贷款买房,贷款未还清男方死亡,剩余贷款由谁还?女方还请贷款后,可以直接注销抵押吗?房产不更名过户对住房有影响吗? 刘律师:男方去世,用男方的财产先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应承担的债务,房子应该遗产来处理,女方必不能独占该房产 孟律师:一方死亡,涉及到继承问题。看有几个继承人,作为配偶可以偿还银行贷款。还款的这部分可以作为配偶乙方的财产。至于过不过户,不影响,只是不能直接买卖。要买卖必须过户。 赵律师:如果女方是共同还款人的话,是要偿还的,还清后可以办理注销。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进入首页拨打法律咨询电话,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知识——继承权的取得 (1)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公民取得继承权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根据:一是法律根据,即法律的规定或者立遗嘱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二是事实根据,即被继承人死亡和遗产的存在;三是身份根据,即与被继承人有法定的亲属关系。其中,身份根据是反映继承权本质的基础性根据。 (2)继承能力 继承能力指公民作为继承人取得遗产继承权的权利能力,亦即公民作为继承人取得遗产继承权的资格。 任何生存的公民都有继承权利能力。继承开始时已经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的人没有继承能力 。 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 , 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 在继承关系中有一个例外,即出生时是活体的胎儿也具有继承能力。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I. 夫妻双方银行贷款,一方去世怎么办
你好,如果是当时共同签约签字的,就得剩下的,需要在世的一方偿还。这样的一般都是共同担保,银行不是傻的,都考虑到这样的问题。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