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没还清夫妻离婚了

㈠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㈡ 在当地信用社夫妻贷款在未还清的的情况下但是离婚了能不能继续清还利息

那当然是必须得,还的了。因为你们没有还清的。如果不还你的征信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㈢ 贷款没还清的房子,如果离婚了怎么分

夫妻离婚后,很多都是关于财产分配的法律问题,有些时候,还会对财产的定性上或分配上产生了纠纷。有的离婚夫妻为了在离婚的时候争夺更多的财产,不惜撕破脸皮,对簿公堂。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到底该如何去解决财产纠纷呢?

一、协议离婚后,有哪些财产纠纷?

议离婚的财产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㈣ 房子贷款未还清离婚了怎么办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
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㈤ 老公一起在信用社贷款,如果离婚,女方也要承担债务吗

1,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也需要承担连带偿肠梗斑妓职幻办潍暴璃还责任。
2,女方如果能举证,这个贷款只用于男方个人生活的,或用于赌博等非法行为的,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3,离婚时,双方对此债务的承担,即使进行了约定,对债权人也是无效的,对外仍然要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但双方内部是有效的。

㈥ 请问要离婚,向银行贷款还没还清,应该怎么承担

离婚时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我国《婚姻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㈦ 老公在信用社贷款未还,老婆也签字了成了黑户离婚后会被影响吗

只要妻子也被定为了失信人员,并列入了黑名单,那肯定会受影响,一般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乘飞机,限制坐高铁,限制贷款等。

㈧ 农村信用社夫妻贷款后离婚了还不了怎么办理

一般情况下,双方平均承担还款债务

㈨ 贷款尚未还清的房子,夫妻离婚去名字,银行会同意吗

婚姻存续期间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还贷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若离婚时有协议贷款全部由一方偿还的话,这个就需要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之类的文件,拿着这个文件,只要还贷方有能力独自还贷,银行会同意,否则银行不会同意。
另外,还贷方如果不是房屋物主的话,在不还贷或者无力还贷的时候,贷款将由物主承担。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以律师意见为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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