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贷款,里面余额会不会先扣去
公积金逐月代扣是按照一年12个月代扣的。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1)公积金停了贷款还会扣余额吗扩展阅读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㈡ 住房公积金停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扣除。
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以深圳市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可以终止其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提前收回贷款,或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贷款利率计息。
住房公积金断缴可能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之一为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住房公积金断缴可能会影响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职工在天津市稳定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原就业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天津市。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公积金停了贷款还会扣余额吗扩展阅读: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导致公积金断缴的不能办理补缴业务。因单位欠缴职工公积金导致职工公积金发生断缴的,应由单位进行补缴。
在管理部柜台办理补缴业务的,应持以下资料:1.单位卡;2.《缴存汇总表》一式三份;3.《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一式三份。单位开办网上缴存业务的,可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补缴业务。
㈢ 建行公积金贷款扣时余额不足 当天存足后还会再扣么
不会的,需要主动缴纳。
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㈣ 公积金断交后,还能用余额贷款么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㈤ 为什么公积金贷款每月不扣余额
公积金贷款一直以来就是客户自己先交贷款月供,月供交满一年后按照你的月供比例,在公积金账户余额内给提取出来。90%的人,都以为,用公积金贷款后,自己就不管了,每个月在公积金余额里扣就是了。公积金交得高觉得该直接扣,还有很多公积金交得不高的,如果公积金中心直接扣,怎么能扣够,还有离职了,没交公积金了,公积金上余额就没有新的进帐,扣完了后,又去找谁。
㈥ 公积金贷款时会扣除里面的钱吗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同城市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政策不一样,详情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公积金中心官网公布的流程为准。
应答时间:2021-01-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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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如果公积金贷款中断了里面剩下的钱还会自动还贷吗
1、先前公积金贷款,并申请过账户余额冲还贷款。那么账户内的余额还会继续自动还的。直到账户内余额100元以下为止。公积金账户内要求至少留10元(实际上是两位数),各地规定可能略有不同。
2、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详细解释,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3、公积金“逐月还贷”是指按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抵偿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
㈧ 公积金办了房贷但失业断缴了,账户里还有钱,那后续每月还会从账户余
可以的。
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㈨ 退休后公积金停交账户没钱了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今后怎么扣
应该可以转成商业贷款,估计不能转成组合贷款
㈩ 辞职以后,公积金停交,原公积金帐户里的余额可以继续逐月还贷吗听说账户不足五千就转到商业贷真的吗
无转商贷的相关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