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首付买房父母还贷款

『壹』 婚前买房,父母出首付,还贷,婚后财产怎么算

婚前买房,父母出首付,还贷,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贰』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婚后男方父母和夫妻俩共同还贷,离婚时父母还贷款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7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遗嘱或赠与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18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指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
41条、离婚时,原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客观事实与你能证明的客观事实未必一致,所以,要证明自己观点的最好办法就是寻找有利证据 证明客观事实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我认为,你所描述的情形存在三种可能: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帮忙还贷,系对双方的赠与,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帮忙还贷,系对男方的单独赠与,但是必须明确指定,未明确指定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帮忙还贷,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该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因此,需要看当事人手中的证据 能够向合议庭反映出的事实是什么样子的
符合哪种情形,合议庭就会按照哪种情形予以认定和判决!

『叁』 结婚前父母出资按揭买房,婚后父母还贷,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名字是谁?如果是子女,则没有特别约定首付是赠予一方的,还反贷是赠予双方的

『肆』 婚前父母出钱付首付,婚后也是父母还贷款,但是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指定赠予夫妻一方,即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按揭部分,计算方应予另一方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受法律保护;

8、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伍』 婚前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办

一.如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一方所有,可以进行协议处理;不能进行协议处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陆』 婚前父母出首付买房,然后由父母通过我本人银行卡还贷款,能完全认定为个人财产吗

按现行的婚姻法规定,这种情况是这样:婚前已经交首付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参与共同财产分割。离婚的时候,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应对共同交纳按揭的部分给予对方合理的补偿另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现在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暂时还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柒』 女方婚前由父母出首付买房,并还贷款,婚后由父母还贷款,会不会被认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双方之间没有明确的协议的话,婚后的所贷款的部分,应该是属于夫妻的二人的共同财产的啊。
婚前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属于对该女方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还的贷款属于对于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
因为: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不清楚 具体 财产分配与拥有情形时,较清楚是去 去 问哈 律-师 的 啊。例如啊~~http://tieba..com/p/4889271296 ==的 法律 工作者 的喔

『捌』 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子,我们还贷款,算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婚前男方首付的部分的房产价值归其所有,由于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还贷,共同还贷所取得的房产价值为共有财产。因此该房产男方所占的份额大一些,女方份额少一些。

『玖』 我婚前,爸妈以我名首付买房,婚后爸妈以我的名字还贷款,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婚姻法》的范畴。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财产问题比较复杂,如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则能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点赞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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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婚前贷款买房,父母给出的首付,婚后父母给还房贷怎么算

婚前贷款购置的房子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婚后还房贷是你父母,那只要他们保留还贷的记录就可以了,房子是妻子是分不到的。想更保险的话就在房产证上加注你父母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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