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双方,一方征信有不良记录,买房会不会被拒绝
已婚人士贷款买房,夫妻任何一方信用记录不良,银行都会拒绝放贷。以夫妻一方名义贷款买房,即使贷款人征信记录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还款,银行也会怀疑家庭还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贷时更加谨慎。若夫妻一方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银行都会拒发贷款。银行个贷人士提醒大家,调查贷款人征信记录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任何一方有过六次以上逾期还款记录,另一方信用记录良好,贷款买房也会被拒。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在法律上是一个经济实体,商业银行在考察个人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要同时考察贷款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因此,一个家庭良好的信用,也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维护。
2. 夫妻双方一方有不良信用记录能贷款吗
如果是双方共同贷款,一方有不良的信用记录要看不良的程度,如果银行可以接受是可以贷款的;例如信用卡逾期过一次已经还款这样的。但要是有至今一直持续的不良记录就不能贷款。
3. 夫妻之中有一人个人征信有问题对贷款有影响吗
有影响。
老版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主要有6个方面: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个人基本信息、银行信贷交易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本人声明及异议标注和查询历史信息。
而2019年5月的新版个人信息更加完整,除老版个人基本信息之外,还可以看到配偶信息;同时,职业信息也更完整,信息量与个人求职简历相当。
因此银行贷款考核时可以根据新版个人征信查看到配偶相关信息,配偶另一方征信若有严重问题很可能影响到贷款申请。
(3)夫妻去贷款一方征信有不良记录扩展阅读
住房按揭贷款有借款人一栏,有时候夫妇不一定把两个人的名字写上,因此作为共同还款人的另一方,旧版征信不一定会显示这个负债,而新版征信系统将会显示出来。
汇瀚按揭业务总监莫静表示,一些银行如果认定房屋是共同持有,产权人的名字有两个,有时候即使借款人只有一人,他们依然会登记双方的负债情况。
新版征信系统把个人生活的全方面都纳入征信系统管理之中,诉讼、罚款等行为“无所遁形”,大数据时代征信监察非常透明,故此大家能够做的事情就是做个好人,不要在征信记录上留下污点,以免给日后申请贷款带来不便。
4.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有不良记录能贷款吗
只看个人征信的话没有影响,买房的话影响比较大。
从实际看,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60岁以下;
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配偶有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到另一方贷款么
配偶信用不良,肯定会影响另一方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在对借款人贷款审核的过程中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您是已婚状态所以银行在审核时会对您和配偶进行审核。而您配偶的不良征信记录有可能会影响到您的贷款购房。
所以如果您配偶信用严重不良的话,那么是不能再贷款买房的;如果只是少数几次逾期,一些银行是同意办理贷款的,默许这种情况发生。
除了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买房也是如此。
不管您的老公名下,还是你的名下,只要有一套住房,哪怕是婚前买的,再买房都要按二套房算。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都一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是6成,商贷则是7成。
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人民银行建立的,如果想要了解自己的信用记录情况,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居住地的人民银行进行查询。为保护市民隐私,人民银行采取了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信息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五项措施。在没有
市民书面授权时,任何人看不到信用情况。银行也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才能查看市民信用报告。银行若违规查询市民个人信用信息,或将查询
结果挪作它用,将被罚款1万元~3万元,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6. 夫妻一方有不良信誉记录,另一方可不可以贷款买房
银行在对借款人贷款审核的过程中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已婚状态所以银行在审核时会对您和配偶进行审核。而您配偶的不良征信记录有可能会影响到贷款购房。如果信用严重不良的话,那么是不能再贷款买房的;如果只是少数几次逾期,一些银行是同意办理贷款的,默许这种情况发生。
贷款买房条件程序:
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6)夫妻去贷款一方征信有不良记录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