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共同债务,后丈夫单独与债务人签还款协议并部分还款,原借款到期三年后对妻子的诉讼还有时效吗
首先考虑是家庭债务,从家庭里分离不出来就是家庭债务
Ⅱ 银行贷款有夫妻双方的签字,那么夫妻之间如果有书面协议由丈夫偿还,这样的协议还受到法律保护吗
对内有效力。但是对外不成立,债务人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不过另一方归还后可以向一方追偿。也可以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至于能否变更要看银行了。
Ⅲ 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协议格式怎么写
共同偿还贷款协议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贷款的夫妻共有财产房屋的贷款共同偿还:
房屋贷款说明
位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首付款 元, 贷款 元,贷款年限 年,贷款银行 银行。房屋系夫妻两人共同贷款购置,所有的贷款均有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Ⅳ 一起还贷,如果是夫妻,丈夫贷款,合同书上房主能否写妻子的名字
如果屋主是丈夫的名下,可以随时添加妻子的名字,这个得看丈夫愿不愿意添加妻子的名字
Ⅳ 老公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我们一起还贷款,需要写个什么协议证明为夫妻共有财产。
双方签订财产协议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Ⅵ 房贷合同有夫妻签字,现在老公不管了,怎么办
房贷是两个人贷的款,那么就是两人共同偿还,如果你老公不还,那么只能你还,如果你没有能力还,那么就属于违约,房子会被收回评估拍卖,多退少补。如果不能按期还贷,这个就是结果,别的可能没有。
Ⅶ 夫妻存续期间的贷款 离婚协议上签了由一方偿还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Ⅷ 借款夫妻偿还法律规定
如果你想要求对方妻子承担还款责任,
需要举证证明对方的借款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退一步说,即便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只要你举证证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话,对方的财产分割也是无效的,你可以通过这个主张权利。